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同意成立三堂街镇龙舟协会前置审查意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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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同意成立三堂街镇龙舟协会前置审查意见的批复
三堂街镇龙舟协会: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日由发起人张旦辉、胡飞舟、刘腊生、张灿辉、颜学军提交的三堂街镇龙舟协会筹备组的申请材料,我局于2024年8月5日依法受理。依据《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四、五、六、七、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十条之规定,经审查业务范围、会员组成、内设机构、协会章程等申请事项,符合《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准予成立桃江县龙舟协会,我局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三堂街镇人民政府为行政监管部门。该协会登记如下事项: 1.名称:三堂街镇龙舟协会。 2.地址:桃江县三堂街镇人民政府四楼402室 3.类型:社会团体 4.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5.业务范围: (1)积极开展本镇范围内的龙舟运动。按照三堂街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政府机关的有关规定,组织、协调举办龙舟运动,传播龙舟文化,增进友谊与合作; (2)组织、协调本镇各类、各级龙舟、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会员与协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增进龙舟爱好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3)拟定本镇有关龙舟运动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制度,并报请三堂街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组织本镇龙舟文化的挖掘整理,开展本镇龙舟运动的科学研究,促进龙舟运动文化建设和科技化发展进程; (5)宣传和推广龙舟运动知识,大力发展龙舟运动,促进龙舟运动的推广与普及,提高龙舟运动技术水平。 (6)法定代表人:张旦辉。 请你们按照《全国性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时间到桃江县民政局办理社会团体登记手续,批准后及时选举出协会会长、监事等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按照足球协会章程开展业务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负责本协会的安全责任事项,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业务,为我县龙舟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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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3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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