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浪漫羞女湖,竹乡遇见美”摄影大赛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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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山是一个具有鲜明湖湘文化特色的秀美小镇,境内有享誉海内外的羞女山、羞女湖、羞女泉、舒塘古街以及明灯山、千岁九龙樟等风景名胜,羞女湖更是被网友追捧,以“小洱海”之誉成功出圈。久负盛名的修山面、印子粑粑、凤山石砚等特色非遗产品传承百年。为更好地对外宣传修山镇,全方位展示修山竹旅文体康产业融合发展的美丽画卷,推动秀美修山文旅产品全面提质升级,特举办“浪漫羞女湖,竹乡遇见美”主题摄影图片暨短视频创作大赛。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桃江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修山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桃江县摄影家协会 二、 征稿对象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新媒体工作者 三、 作品主题要求
(一)本次征稿图片类分以下五大主题征集: 1、风景名胜类(羞女山、羞女湖、明灯山、千岁九龙樟、舒塘古街、三官桥农业公园、花桥十三港等) 2、民俗风情类(龙舟文化、竹艺竹编、码头漕运、边贸市集等) 3、美丽乡村类(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美丽屋场建设、乡村自然景观、乡村生产生活场景等) 4、非遗传承类(修山面、凤山石砚、印子粑粑等传承类文化遗产的生产、销售、传人记实类等) 5、网红打卡类(景点、街景、乡村新业态场景、农事体验、研学团建、直播带货等) (二)短视频创作作者可参考上述要求自由运用。 四、征稿时间
2024年6月6日开始至7月6日止。 五、奖项设置
图片类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风景名胜类、民俗风情类、美丽乡村类、非遗传承类、网红打卡类各设一等奖一名),分别颁发证书及稿酬2000元或等价值的凤山石砚一方 。 二等奖5名(风景名胜类、民俗风情类、美丽乡村类、非遗传承类、网红打卡类各设二等奖一名),分别颁发证书及稿酬1000元或等价值的凤山石砚一方 。 三等奖10名(风景名胜类、民俗风情类、美丽乡村类、非遗传承类、网红打卡类各设三等奖二名),分别颁发证书及稿酬500元或等价值的圣恩茶叶系列产品。 优秀作品奖100名,分别颁发证书及修山面礼盒一份。 小视频类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稿酬5000元或等价值的凤山石砚一方。 二等奖2名,分别颁发证书及稿酬2000元或等价值的凤山石砚一方。 三等奖5名,分别颁发证书及稿酬1000元或等价值的凤山石砚一方。 优秀作品20名,分别颁发证书及稿酬500元或等价值的圣恩茶叶系列产品。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文件名称须标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100字内的文字简介,同时注明作品类别(图片或短视频),摄影图片类须注明主题类别。 2、图片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短视频作品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3分钟。 3、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投稿邮箱932177480@qq.com;联系人:朱宇翔(15673726369)。 七、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优秀作品,经审定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八、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拍摄时间段限定为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活动截稿日期2024年7月6日止,在此时间段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2、参赛作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3、所有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传播权、编辑和进行数码后期处理的权利,并不再支付报酬。 4、所有入选作品,作者须提供作品原始数码文件后,方可最终确认奖项成立并颁发奖项,否则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入选获奖权利。 5、作品应实名投稿(投稿者与身份证相符),且必须取材于修山镇域范围内。 6、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入选资格。 7、参展作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展作品之行为,视为参赛作者充分理解本届大赛的规则,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8、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作品在主办单位和专业评委的监督下一律予以删除。 9、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
公开主体 | 修山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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