鸬鹚渡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 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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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鸬政发〔2021〕22 号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 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21〕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万元,要按照《桃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桃财农〔2021〕162号)要求使用管理,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努力推进乡村振兴,尽快把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具体要求如下: 1、各村(社区)要迅速按照计划申报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纳入2021年项目库),于9月26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 2、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确定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3、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相关会议记录必须齐全,所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在项目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附件:2021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分配表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鸬鹚渡镇2021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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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扶贫 | ||
| 一级事项 | 扶贫资金 | 二级事项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 公开时限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公开主体 | 乡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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