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扶贫

修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修山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村(社区):

修山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已经修山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修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10    


修山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桃委乡振组办发〔2022〕6号)等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所有农户(含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户)开展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对全镇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下同)、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到村到户台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以湖南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6900元/年为依据,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9类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②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多次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

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强化分析研判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防范预案,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化解风险隐患。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用《桃江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入户核查表》进行信息采集,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核实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采集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培训(4月底前完成)。各村(社区)要及时制定村级工作计划,组建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开展集中排查。

(二)开展集中排查工作(5月23日前)。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组织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后盾帮扶单位干部、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组成入户排查工作组完成各辖区域内所有农户的入户排查、信息核实核准、信息录入等工作。各村(社区)要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桃委乡振组办发〔2022〕6号)要求,于5月23日之前将脱贫户、监测户的入户核查表交乡镇,档外农户的入户核查表各村自行存档;各村(社区)5月23日前交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情况统计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拟纳入监测对象花名册签字盖章后交乡镇,乡镇将数据汇总后,于5月25日之前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县乡村振兴局贫困监测股。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乡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县乡村振兴局将组织各乡镇集中办公统一开展系统操作。

(四)问题数据清洗(6月10日前)。信息录入完成后,省乡村振兴局将下发问题数据清单,乡镇要对照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进一步提升系统数据质量。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3日前)。乡镇、各村(社区)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含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形势研判及处置情况),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乡村振兴局贫困监测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乡镇成立以分管领导张耐时任组长、乡村振兴办主任曾天姝、赵振凯任联络员的工作专班,全程进行指导,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各村(社区)要收集汇总上报集中排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镇级及时答疑解惑得,给予指导性意见,不能解答的将及时逐级上报。

(二)强化工作考评。此次集中排查行动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重要内容指标,集中排查行动后,各级明察暗访检查还发现“应纳未纳”被通报的,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村(社区)认真总结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按要求逐级上报。其中,各村(社区)的集中排查工作总结要于610日下午下班前报镇乡村振兴办,联系人:曾天姝。

 

附件1.镇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2.村(社区)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附件1:

镇级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第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1.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根据县级统一安排部署,组织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后盾帮扶单位干部、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长、网格长、网格员等组成入户排查工作组。

第二步:组织培训

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第三步:组织入户排查

1.组织工作组开展入户排查。

2.督促指导各村集中排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掌握工作进度。

3.及时收集各村入户人员核查结论为“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名单,上报县级进行财产信息比对。

第四步:乡镇复核公示

1.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拟纳入的监测对象名单和村级评议公示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并由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后,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县级审定。

2.将县级反馈的财产信息比对结果下发村级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和纳入意见反馈到县级。

第五步:落实帮扶措施和信息录入

1.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2.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及时整改。

3.组织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或标注。对集中排查发现监测对象或脱贫户实际情况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账实不符”的信息核实修正。对需要进行风险消除回退的提出申请。

第六步:集中排查“回头看”

1.根据各级检查指导发现的问题,组织各村(社区)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

2.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

 

 

 

 

 

 

 

 

 

附件2

村(社区)集中排查工作流程

第一步:工作部署

制定村级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分工,集中排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可由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领导等担任,负责统筹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入户排查工作。要将所有农户分区划片,每户农户都必须明确排查走访责任人,包户到人,每个工作小组至少安排2人

第二步:组织培训

由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领导等负责组织帮扶联系人、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第三步:入户排查

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

1.一般农户(非建档立卡户、非监测对象):采集农户关键信息(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和家庭人口数、联系电话),核查其收入,并提出核查结论。对认为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标记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采集整户成员信息,并注明具体情况

2.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逐项核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纳入时信息、已享受的帮扶措施等信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填报相应的准确信息。对已经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核查风险消除是否准确;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核查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条件。核查结束后提出核查结论。

3.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核对脱贫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对该户是否存在返贫风险进行核查,如存在风险隐患的,采集相关风险隐患类型和收支等信息,最后提出核查结论。

4.实时上报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对入户人员核查结论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含脱贫户),由村委实时并上报乡镇,进行财产信息比对名单。

注:关于排查方式,原则上须入户核查。如整户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的,则采用“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核查。如前两者都无法实现,则采用“通过邻居或亲戚核查”。特殊情况采用“其他核查”方式,并注明具体方法。

第四步:村级评议公示

各村(社区)对核查后提出的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名单、建议风险消除名单等,结合实际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部分村民代表等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包村镇干部到会指导并听取意见,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或风险消除,并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在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纳入监测和消除风险情形的农户名单上报乡镇审核。

第五步:财产信息比对核实

上级部门反馈的财产信息比对结果进行核实,并上报核实情况和纳入意见。

第六步:落实帮扶措施

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根据返贫致贫风险,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及时整改。

第七步:集中排查“回头看”

根据各级检查指导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扶贫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修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