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租赁政策

发布时间 : 2020-09-29 10:18

来源:经济开发区 作者:经济开发区

厂房类型

第四期标厂(共10栋)

第六期标厂(共5栋)

第三期标厂(共15栋)

租赁(纳税)条件

租赁价格

(元//平方米)

一层10

整栋租赁:8

一层:8

整栋租赁:6

1、符合国家环保、消防标准,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

2、签约第4年起新增纳税100/平方米/年以上。

二层:8

二层:6

三层:7

三层:5

四层:6

四层:4

单层厂房

整栋租赁: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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