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人民广播电台《竹廉桃江》2020第24期

发布时间:2020-08-20 14:52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纪委电台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由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桃江县监察委员会和桃江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党风廉政专栏《竹廉桃江》。

2018年1月,益阳市监委、市追逃办相继成立,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截至目前已追回外逃犯罪嫌疑人6人。益阳市纪委市监委、桃江县纪委县监委对追逃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组织撰写了李胜林案件剖析文章,以开展警示教育。

2019年8月19日早上8点,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人,不久就引爆了一个舆论热点:潜逃10年之久的李胜林主动投案了。

李胜林曾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9年5月,公安部B级全国通缉令和益阳市公安局悬赏5万元抓捕李胜林的通告贴遍了益阳的大街小巷。2019年8月,一则《出逃10年的李胜林主动投案》的官宣再次刷屏。从被全国通缉到主动投案,李胜林这10年逃到了哪里?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呢?

回忆起逃亡的生活,李胜林一脸颓废。据李胜林交代,外逃期间,他不敢用身份证,不敢结交朋友,每次听到警车呼啸,大气都不敢出一口。他借住在岳阳一名亲戚家中,住的是楼顶杂物间,除了一张木板床、换洗衣物、简单厨具,只剩一盏5瓦的灯泡,白天不开灯时,杂物间十分阴暗,蔓延着一种压抑感,但李胜林已渐渐习惯待在黑暗之中,因为看不清,无形中给人一种踏实感。

尽管李胜林“消失”了,但追逃工作一直在进行。2018年1月,益阳市监委、市追逃办成立,李胜林案被列为重点案件。2018年8月,李胜林案移送桃江县监委,由该县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益阳市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抽调3名专业人员成立追逃小组,市公安局将李胜林列入网上追逃名单。在追捕长期未取得正面突破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从“亲情关”入手,引导李胜林亲友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2019年8月10日,办案人员获悉李胜林母亲因病去世的消息,在安抚家属的同时联系了李胜林姐姐,再次宣讲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建议引导李胜林早日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8月的一天,李胜林在楼下超市买菜时,看到了电视上正在播放有关敦促投案自首的新闻,他心头一紧,似乎攥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亲情感化下,潜逃10年之久的李胜林走上了“回家之路”,主动投案。

8月20日,李胜林在市监委留置点写下了1200余字的《我为什么选择投案自首》,坦白了自己当时的心态。他写道:“逃亡在外,生活没有光明,前途没有出路。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没有吃过一顿安心饭。我对不起家人,尤其是我的老母亲,生前没能尽孝,临终也没有见上最后一面!迷茫之中,敦促投案自首的公告唤醒了我,自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是唯一出路……”

那么, 10年前,李胜林为何选择外逃呢?2009年2月,李胜林案发。市纪委对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并采取“两规”措施。3月31日,市纪委有关领导找李胜林谈话,要求他彻底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4月1日,陪护李胜林的工作人员增加到三名,法官的直觉告诉他可能要移送检察机关了,李胜林想起接受调查前朋友的嘱咐,说给他算了‘八字’,最近运气不好,要过几个月才能脱运。隐隐觉得不安。想:“难道这个倒霉的‘八字’要应验了?”看来组织内部处理不可能了,如果将来被关在外地看守所,得在监狱里过下半辈子。当时的办案点条件简陋,监管设施不健全,李胜林左思右想,决定铤而走险。4月1日下午1点,李胜林提出要上厕所。到卫生间后,李胜林装作解裤子,并拧开水龙头加大放水量,水哗啦啦响着,趁工作人员不备,他拉开房门飞一般冲出走廊,绕过厨房,直奔西侧阳台。李胜林冒险从二楼阳台跳下,狂奔10多米后到了分岔路口,李胜林跑到附近山上的树林里,迅速找到了隐蔽的藏身之所。事发后,办案人员兵分两路追赶,益阳市各主要交通出口及周边通道迅速封锁,公安干警对事发核心区域进行拉网式大围捕,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没能追踪到李胜林。

出逃当天暴雨如注,李胜林在山上躲到晚上8点,7个多小时水米未进,饥饿、疲倦、寒冷侵袭,他拖着跳楼时扭伤的腿到山下寻找食物,遇到一个熟人,向熟人借了800元钱,要了一袋蛋糕,又潜回山上捱过一夜。逃亡中,李胜林从山上到地下室,再到偏僻的乡下,躲躲藏藏到风声过后,他与岳阳的亲戚取得联系,亲戚开车到益阳,将李胜林从乡下接到了岳阳。

逃亡的李胜林,从觥筹交错的名利场“坠”入阴暗潮湿的杂物间,这10年成了他人生的分水岭!出逃前,他是大名鼎鼎的“李院长”,自称“在益阳我是老大”,在益阳街上“横”着走;出逃后,他有整整两年没使用手机,逢年过节连家人也不敢联系,为排解孤独,他抽上了6元一斤的旱烟,还是一个月省着抽一斤。

从“走摆步”到外逃,再到蜗居杂物间,曾经的功与名均成过往。李胜林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作为党纪国法的捍卫者,他是如何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呢?

李胜林在忏悔书中写道:“对拿钱办事我经过了犹豫、摇摆、推脱、接受的过程,总认为自己做的事只有自己知道,别人猜不到、摸不着,即使明知是不义之财,将面临党纪国法严惩,也选择了胆大妄为。”

作为一名法官,他是如何为行贿者“开绿灯”的呢?

李胜林在留置期间交代。自己关照的案件有三类:刑庭案件主要是改判,送了钱的个案会提前和审判长打招呼,签发时提出意见,达到其诉求;对经济和民事案件,从有利于行贿者的角度判决;对执行案件,会从不追查账户资金、加快执行速度、出面调解等方面关照行贿者。

时光回溯到2004年2月,原某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经理王某,因犯受贿罪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不服一审判决,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很快,王某的亲戚蔡某找到了当时分管刑庭的副院长李胜林,拜托他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说着,蔡某将一审判决书和辩护词递给李胜林。李胜林既不回绝,也不打包票。蔡某走后,李胜林将判决书里夹着的1万元现金收下了。十天后,蔡某再次拜访李胜林,咨询是否有改判希望,并透露出“最好判成缓刑”的诉求。李胜林意味深长地说:“这个案子事实证据不是很全,要改判还需努力,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蔡某当即会意,塞给李胜林一个装着2万元的信封,并恳求道:“找人要花费,这个案子就全靠您了,绝不会让您白白费心。”两次收下3万元后,李胜林心里打起了算盘:有期徒刑要改判成缓刑,这么大一个案子改判,3万元便宜了。在李胜林的暗示下,蔡某再次送出2万元现金。

根据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刑事案件的重大改判需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批,该案经时任副院长李胜林同意后,2014年5月,王某以犯受贿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蔡某得偿所愿,为了感谢李胜林的“关照”,又送上1万元“感谢费。”

李胜林不费吹灰之力就收了6万元,这样的权力寻租游戏屡屡上演。2002年至2005年,李胜林接受请托之后给予关照的次数,被认定的就有7次,金额达22万元,相关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和下属成了他的“提款机”。

在贪欲支配下,神圣的审判权沦为捞金的工具,然而,这些“暗箱操作”能永远处于黑暗之中吗?

2008年4月,从事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商人刘某因与他人的债务纠纷被调查,李胜林“以借为名”收受刘某5万元贿赂的线索浮出水面,由此点燃了被查的导火索。

世上没有“法外之地”,逃亡再久也不能抹去违纪违法事实。李胜林的归案并非个例,党的十九大以来,益阳市共有672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15人主动投案。我市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人员、外逃人员来说,认清形势,杜绝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是唯一的出路。

听众朋友,《竹廉桃江》党风廉政专栏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桃江县监察委员会和桃江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农村广播网每周五下午五点首播,每周一下午五点重播,FM105.2每周五上午七点五十首播,每周一上午七点五十重播。感谢您的收听,下周同一时间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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