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人民广播电台《竹廉桃江》2020第17期

发布时间:2020-08-20 14:34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纪委电台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由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桃江县监察委员会和桃江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党风廉政专栏《竹廉桃江》。

2018年以来,桃江县政法系统先后有16名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12人受到党纪处分,20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桃江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孔曙光就是典型代表。

孔曙光在忏悔书中写道:“别人看中的是我的权力,一旦收下好处,案件处理根本谈不上公平公正,我现在深深后悔,愧对组织多年的培养……”

2020年1月,孔曙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桃江县纪委监委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并被撤销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收缴违纪违法所得,调离政法系统。

孔曙光在担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期间,鞍前马后“服务”的人不少,贺某是典型之一。据孔曙光回忆,两人自2016年2月认识后,交往逐步密切起来。贺某人很实诚,话也不多,经常给他们家送土鸡、腊鱼、腊肉、乡下小菜,连父母喝的泉水也是贺某去山上打的。在孔曙光眼中,贺某是自己的“小弟”,作为“大哥”,“帮点忙”是能力强的体现。

2013年9月,商人徐某向贺某借款69万元,承诺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并在2014年10月15日前归还。还款期到后,徐某没有按期偿还本息。2014年11月,贺某要求徐某还款,当时徐某提出在自己与人合伙的项目当中按31%的股份扣除,但因合伙股东之间未清算股份,徐某还是未能归还借款。2017年10月,贺某起诉徐某至桃江县人民法院,并请求孔曙光向案件承办人打招呼,加大执行力度。

作为案件执行的分管领导,孔曙光直言不讳地吩咐案件承办人说:“贺某是我老弟,执行中多关照一下他。”

2018年4月,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徐某在县拆迁办的房屋征收款。2019年8月,得知房屋征收款到位后,孔曙光再次来到案件承办人办公室强调,“徐某共欠5位债权人的钱,要继续关照贺某,在征收款分配中适当多分钱给他。”

2019年9月,贺某与徐某达成和解,贺某分得30万元房屋征收款,相比其他四位债权人分款较多。

孔曙光利用职权影响力,不仅帮贺某的多起诉讼案件打招呼,还将身边的老板介绍给贺某,协助其承揽工程,甚至连贺某打人也帮忙了难。

为感谢“大哥”关照,2018年5月(案件执行期间)贺某向孔曙光借款30万元,约定月息3分,孔曙光共违规获取利息11.4万元。

这是单纯借贷关系?还是掩耳盗铃的权力寻租?

案发后贺某坦言:“找孔曙光借钱是想巴结他,在法院的诉讼案件中请他帮忙打招呼。”

2018年下半年,贺某见孔曙光家中的小车由妻子驾驶,自己每天步行上班,贺某便提出家里有台保时捷卡宴二手车,让他先开着。孔曙光推辞说:“那开不得,影响不好!”

贺某表示还有一台‘起亚K3’轿车。孔曙光说:“下雨天走路确实不方便,我开‘起亚’就行。”贺某随即把车开到车库,将钥匙交给了孔曙光。从2018年到案发,这辆车一直由孔曙光使用,贺某负责日常保养、维修年检、保险购买。

执掌法律天平的人一旦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利工具,以贪念作为“砝码”,公平正义将会丧失殆尽。通过深挖细查,孔曙光更多损害法治环境的行为浮出水面。

留置期间,经办案干部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孔曙光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总结反思了15条执行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其中一条就是“弹性执法”,即对手中案件选择性执行或不执行,看关系办案,看难易程度办案,对有关系的、给好处的案件“重点办”。

商人宣某拒不执行判决案就是他分管执行局时,办的一起典型的“弹性执法”案件。

2015年6月,商人文某收购桃江一家公司,向该公司大股东宣某支付订金170万元,在未解除协议的情况下,宣某私自将公司转卖给他人。因宣某违约,经协商,2016年10月12日之前,宣某支付文某本金170万元、利息60.6万元,补偿金51万元,共计281.6万元。

到付款期后,宣某失联。2017年8月,文某将宣起诉至桃江县人民法院,并多次找到结识十余年的老朋友孔曙光,请求对案件费点心,找承办人打个招呼。因宣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2月,县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程序。文某提着4盒高档茶叶“求教”孔曙光,请他帮忙支招怎么把宣某移送公安局,把钱要回来。孔曙光给他提出了专业意见:“如果要认定拒执罪,必须获取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或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履行的证据,法院才能进行网上追逃。”

一个多月后,文某拿着宣某在浙江承包工程项目的“证据”,直奔孔曙光的办公室,希望能作为拒执罪的证据。孔曙光找到案件承办人,仔细查看合同后,两人一致认为,这个合同只能证明宣某承揽了工程,能否赚钱是未知数,难以作为拒执罪的证据。

眼见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为让孔曙光真正“费心”帮忙,2018年4月,文某将孔曙光约到茶庄,提议让他入股碎石厂,赚取暴利。孔曙光开门见山地说:“那不行,公务员不能入股!借你50万元拿利息好些。”就这样,文某爽快地写好借条,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约定月息2.5分,按年付息。

在利益驱使下,孔曙光的态度渐渐“明朗”起来,多次催促案件承办人员将宣某涉嫌拒执罪的材料移送县公安局。

2018年6月,经孔曙光同意后,县人民法院将宣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犯罪线索移送县公安局,宣某被立案。

桃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尚未用尽相关措施,未发现当事人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情况,就将商人宣某涉嫌拒不执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该案承办人负有直接责任,孔曙光负有领导责任。

法官没有天然免疫力,2011年至2019年,孔曙光利用执行局长的便利,以民间借贷为幌子累计向管理服务对象借出资金850万元,获取利息396.2万元。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最终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严肃查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广大握有执法权的党员干部要客观看待权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切不可随意执法、过度执法或选择性执法。

听众朋友,《竹廉桃江》党风廉政专栏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桃江县监察委员会和桃江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农村广播网每周五下午五点首播,每周一下午五点重播,FM105.2每周五上午七点五十首播,每周一上午七点五十重播。感谢您的收听,下周同一时间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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