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通报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8-20 17:04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纪委电视 作者:李成刚 浏览量: 【字体:

近日,县纪委县监委对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党员违规阻工问题

2016年6月,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部分村民土地被福安机动车检测站征收,该社区党员涂太金代表村民承包了福安机动车检测站土方工程。2016年11月,涂太金与近桃社区社区党员胡质彬、彭锦华、陈新村等人找到福安机动车检测站项目负责人“协商”,提出要承包该项目的其他建设工程,否则就必须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协商”过程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未达成一致意见,涂太金等人到福安机动车检测站进行阻工。为顺利施工,福安机动车检测站被迫支付11.48万元“补偿”费用,并签订约定当地村民不干预该项目建设的“协议”。2020年5月,涂太金、胡质彬、彭锦华、陈新村被桃江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