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廉评论】坚持“人民至上”,做实“四下基层”

发布时间:2023-12-04 08:58 来源:桃江县桃锰社区 责任编辑:县纪委终审 作者: 朱金良 付红 浏览量: 【字体:

  今年是“四下基层”提出35周年。国之大者,在乎民也。“四下基层”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生动写照。“四下基层”是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这是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是“四下基层”的重大任务,要变“党的政策主张”为“群众自觉行动”。调查研究下基层,是“四下基层”的重要路径,变“群众呼声”为“政策哨声”。“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听民声方能解民忧、访民意方能办实事、察民情方能促发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是“四下基层”的重要举措,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问访”。广大党员干部要落实好“双报到”工作机制,带着感情去抓信访工作,用心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信访系民生,“民生无小事”,要一件接着一件干,把群众工作送到“家门口”。现场办公下基层,是“四下基层”的重要方法,变“会场端坐”为“直奔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利用好“一线工作法”,在一线找问题、在一线破难题、在一线抓落实,提供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实现民生实事“项目式”推进,既要“稳扎稳打”、现场就办,也要“小步快跑”、急事急办。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党员领导干部,所从事的工作,本质上讲是政治工作、民心工作,始终做到执纪为民,执法利民,既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渝的责任使命。落实在我们身上,就是以强监督“解民忧”,强震慑“暖民心”,强治理“惠民生”,扎实干好本职工作,造福于民。要传承弘扬党的“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既要身入基层又心到基层,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社风、民风,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具体来讲:

  一是要大力要转变工作作风。要立足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过硬作风,推进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规矩和政治准则,牢记“三个务必”,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纪红线。

  三是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

  四是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讲政治、讲党性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纠治“四风”等全过程各方面。

  五是勇于发扬斗争精神。精准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重点、力度和时机,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

  六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扑下身子,沉潜自己,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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