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廉评论】基层治理要防“微”杜渐

发布时间:2021-03-23 08:31 来源:清风益阳 责任编辑:张红莉 作者:雷一龙 浏览量: 【字体:

日前,常德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武陵区永安街道甘露寺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韩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桃源县漳江街道楚旺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王志飞套取资金账外列支,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双桥社区原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李智平多次修建违法建筑并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等问题。(三湘风纪网 )

不难看出,三个案例都是发生在村和社区一级的基层组织,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三个案例中,村干部触犯党纪国法,侵害人民和国家利益,均被开除党籍,分别遭受移送司法、责令辞去职务的处分。

东汉许慎《说文》有言:微,隐行也。当代“微腐败”被称为亚腐败、非典型性腐败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无论是收受他人财物、权力寻租,还是套取账外列支,或者违法买卖农村宅基地,虽不像远在天边的“老虎”,举手之间就是成百上千万,但收取的每一包烟、每一瓶酒,套取的每一分钱,霸占的每一寸土地,侵取的都是群众的血汗钱、损害的都是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在身边的“苍蝇”更让人有切肤之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由此可见,防治基层“微腐败”,是整个反腐败斗争中不可或缺的防微杜渐之举,不能因其小而忽视,更不能因其小而纵容。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不管出大事,“微腐败”的危害性不可小觑,若不防“微”杜渐、及早治理,将影响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公信力。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放任“微腐败”自流,弃“载舟之水”而不顾,可谓是背弃人民群众。“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打虎”坚决不能忘“拍蝇”:如果身边的“小蝇”“小蚁”都不拍不打,那谈何抓天边的“老虎”“狡狐”?如果“微腐败”都抓不好,又怎能铲除“大毒瘤”“大祸根”?

基层治则天下安。治好基层,防治“微腐败”,首先是通过严格换届,优选严选基层领导班子,确保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德才廉兼备;其次是通过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基层权力运行制度,确保村(居)两委权力规范有序、廉洁清明;然后是通过监督下沉,强化深化对基层“微腐败”的有效防治,确保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最后是通过发动群众,推动促动群众参与到村(居)务管理中,确保基层自治管理公开公正公平。通过一系列防“微”杜渐措施,真正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此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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