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廉评论】双十一“剁手”切莫“乱伸手”

发布时间:2020-11-10 10:45 来源:竹廉桃江 责任编辑:张红莉 作者:易凡 浏览量: 【字体:

又是一年“双十一”,受疫情影响,这场年度最盛大的购物狂欢更是被“寄予厚望”。各大电商平台,数以百万商家,都在各显神通准备分享这块万亿元的“大蛋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青党员干部,加入到“尾款人”行列时,切莫因“乱花渐欲迷人眼”,“剁手”过度还要“乱伸手”。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审查调查消息中,有多起“80后”“90后”年轻干部被查处的案例,如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原副区长郭静雨、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金英丽、江西省庐山市委原副书记周麟等。随着“干部年轻化”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干部走上重要岗位,贪腐“年轻化”的趋势不容忽视。因为克制不住消费欲望,过度“剁手”进而“乱伸手”,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深渊的案例不在少数,令人惋惜痛心的同时又引人深思。

战国时期的公孙仪先生特别喜欢吃鱼,当他做鲁国的宰相时,大家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孙仪先生却不接受。面对弟子的不解,公孙仪回答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才不接受别人的鱼。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要去迁就他们;去迁就他们,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到时候再也吃不上鱼了。”两千多年前,公孙仪总结出来“因为爱吃鱼才不收鱼;因为不收鱼才能够一直有鱼吃”的道理,对党员干部有很大的教育意义。只有不“乱伸手”,才能细水长流、享受购物的快乐。

其实双十一的“剁手”,从来就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消费者在享受折扣与便捷的同时,不管是量入为出还是适度提前消费,只是个人消费习惯与消费观念上的差异。但切不可过于放纵消费欲望,特别是年轻干部,如果因为“剁手”而“乱伸手”,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必将受到严惩。

面对个人的“消费欲望”,年轻干部当自觉加强自身修养,不做物质的奴隶。党员和党的干部不是非要做“苦行僧”不可,但不能因沉迷于消费欲望与物质享受而丢掉初心使命,陷入物欲的泥潭不能自拔。

适当“剁手”就不能存在“攀比心理”。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有的年轻干部选择了“当官”这条路,却还想着与选择“发财”的同学朋友进行攀比,甚至在“乱伸手”后还要“晒单”攀比,最终只会是“攀”得越高“摔”得越狠。

不“乱伸手”,必须要正视手中的权力与心中的物欲,不能用手中的“公权”去满足自己的“私欲”。有些党员年轻干部手中的“权力”比较大,可能掌握着数以百万计的公款,而自己的收入相对而言却不高,如果不能正确看待并调整好心态,必将走上难以回头的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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