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中共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2 13:56 来源:中共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 责任编辑:县纪委终审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8日至6月1日,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制定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内容的计划,但未落到实处;2019年2月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研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中共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学习组中心组学习制度》;②按6个环节到位开展学习;③班子成员各完成1篇调研报告,已完成《桃江县特色水产发展调研报告》《全县动物防疫体系现状的调研报告》《桃江县生猪生产形势调研报告》3篇报告;④学习制度长期坚持。

2. 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不主动的问题。

(2)关于“对《桃江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仅进行了传阅,没有围绕职能职责,对照相关指标和任务进行学习研究,对调整养殖结构、发展特色产业等思考不深,如目前发展的欧洲鳗鱼养殖缺少技术培训,未形成规模效益。在县政府部署的财政资金清欠工作中,未组织种畜繁殖场开展,目前应收款余额为557246.92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相关任务进行分配,加强对新型养殖的调研和技术指导,由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开展下乡技术指导;②已重新组织开展了种畜繁殖场财政资金的清欠工作,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86021.44元逐项清理后经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对口业务股室备案,已做呆账核销。在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的应收款余额567313.2元已并入中心账户,到目前为止种畜繁殖场应收账款已无余额。

3. 关于巡察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流于形式的问题。

(3)关于“县委第一至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清单下发后,党组虽进行了研究部署,但停留在任务清单上,没有进行实质性清查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照共性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由党组牵头,各股室逐一进行整改落实;②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章建制,巩固整改效果,并长期坚持;③对具体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2018年以来,单位8人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处理。对已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例没有在干职工大会上通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9月15日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对已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9月18日在全体干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并将警示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常抓不懈,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威慑作用,做到警钟长鸣;②对具体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5)关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2019年党组书记未按要求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桃办〔2019〕18号)精神,并长期坚持;②根据我中心最新“三定”方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中心党组集体对新任股室负责人及时开展了任前廉政谈心谈话。

(6)关于“日常管理不到位。对部分干职工长期缺乏管理与教育,无法掌握实际情况。如畜牧业服务中心的邹介阳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被公安机关拘留,但负责人至今不知其下落。2017年执行‘第一种形态’33人次,但相应的登记表仅17人次,黄诏、文凯阳等人的姓名与内容不相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对干职工的教育管理,由党组班子带队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兑现;②2020年5月15日,邹介阳和其父亲来中心,党组对邹介阳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开展了批评教育和思想工作,同时县纪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党纪处分;③对2017年执行“第一种形态”进行“回头看”;④对畜牧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 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的问题。

(7)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据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不够,业务知识欠缺,对全县畜牧水产行业情况不熟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已组织动物防疫股、畜牧发展股、渔业发展股,于6-7月份对全县各乡镇的动物防疫工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业保险、乡镇防疫工作人员和村级防疫员配置情况、畜禽生产、安全生产、生猪生产定点监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生产恢复、特色水产业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各业务股室形成了调研报告,对掌握全县的养殖情况及下一步发展畜牧业生产提供了依据;②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深入养殖场户开展养殖技术推广与指导服务工作;③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机关干职工与养殖大户参加养殖业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掌握养殖新技术、新模式、新动态,增强服务技能和水平;④今后党组班子将不定期开展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

(8)关于“为民服务有差距。高传染性疫病发生以来,育肥猪保险信访问题多,群众反映保单发放管理不规范、理赔不到位等现象,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协调作用发挥不够,通过走访调查,养殖户有集体上访隐患。群众反映在办理相关检疫证明、疫病投诉等事项中,动物疫病防疫股刘长青态度冷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动物疫病防疫股加强党性学习,增强宗旨意识,锤炼过硬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持之以恒转作风、纠四风,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切实解决广大养殖场(户)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②对当事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③2020年9月,走访了武潭镇汪桂云等养殖户,上门宣传养殖业保险,9月21日、11月23日分别走访了大栗港镇温建虎、詹秋才养殖户,宣传政策、了解诉求、化解矛盾。

(9)关于“工作作风散漫。2017年至2019年单位内部作风督查中经常有部分工作人员上班迟到、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巡察组进行作风督查发现,有14人未纳入单位考勤”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现已将未纳入考勤管理的14人录入考勤机,要求按制度考勤;②对部分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做工作无关的事等情况,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检查,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兑现。(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3.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0)关于“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2019年中心组织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对未参与监考、阅卷、面试的工作人员普发考务费,超额列支4500元;2018年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随意,未在年末考核完成后统一进行发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巡察组的要求本单位参加考务工作的5名同志立即上缴所发考务费,于4月20日将4500元上交县纪委监委;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财务监管,建章立制,规范报销审批手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与学习。(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11)关于“老干活动经费支付不规范。2016年桃花江镇、三堂街镇、大栗港镇动物防疫站以1000元/人的标准,直接现金发放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共90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乡镇老干于2016年4月5日、4月24日、6月1日分别举行了老干活动,由于当时没有开具发票,且未及时报账,导致2016年9月份报账时无法提供正规发票,用领款单直接发放了乡镇退休老干活动经费9000元;②举一反三,加强监管,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相关活动都须先制定方案报领导审批,活动过程中及时取得、保管原始发票及时报账,并长期坚持;③对具体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1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公务用车审批手续不齐全,部分审批单负责人未签字,存在先使用后审批现象,如2018年10月19日-22日公务车湘H5S028没有登记出车,加油卡却有多次加油记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此情况主要存在于2018年下半年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期间;②现中心已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一律先审批再使用公车;③加强对加油、维修、使用的日常管理,建立了管理台账,将长期坚持。(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4.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3)关于“会审联签落实不到位。种畜繁殖场、水产良种场办理报销时仅由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未进行会审联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种畜繁殖场目前已注销;②县水产良种场已制定财务会审联签制度,明确会审组成员,从4月起全面会审联签。(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14)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16年10月个别干职工报销非公务用车过路费49元。种畜繁殖场2016-2017年为干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30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方劲松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过路费已收回并交县纪委监委;②种畜繁殖场2016-2017年为干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3000元,已收回2600元上交县纪委监委,已故职工张赛兵意外保险费400元无法收回,已向巡察组做情况说明;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建章立制,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15)关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代扣不规范。2017年12月发放公务员第13月工资49752元、2019年1月发放公务员第13月工资35864元时未按标准代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应代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10236元已于4月20日收回并上交县纪委监委。(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16)关于“收入未及时入账。种畜繁殖场2016年公猪处理款2520元,2017年1月公猪处理款6100元、5月公猪处理款8400元均在2018年3月才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原种畜繁殖场场长说明收入未及时入账原因;②因种畜繁殖场目前已注销,对原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5. 关于廉政风险隐患较多的问题。

(17)关于“账户管理不严肃。中心工会、水产良种场单独设置银行账户,现金支取无需审批,且未对库存现金余额进行控制。如:2018年12月水种良种场月初现金余额为114499.16元,12月多次取现合计250000元,12月月末现金余额为57256.16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务会审联签制度,规定现金支取范围,对中心工会、二级机构备用金进行限额管理,开展现金清查,制定了《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现金使用管理制度》;②经整改,中心工会与二级机构水产良种场实际库存均未超过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

(18)关于“采购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中心防疫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盘点均由动物防疫检疫股负责,监管未分离。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如2019年购买33800元消毒剂、60000元猪瘟疫苗等,均由动物防疫检疫股刘长青签订合同,且未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采购制度》,明确合同签订要求,由法人代表或者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签署;②对股室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③完善《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防疫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采购、发放、监督程序,确定防疫物资管理专干、仓库保管员职责。

(19)关于“专项资金发放不规范。通过信息比对发现,渔民补助资金发放的家庭户头人口数与实际户头人数不相符。如修山渔业队邹吉苏户头发放11人的渔民补助资金,而户头实有人数仅为2人,另9人实为其他户头、有的不知去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原邹吉苏一户为11人,邹吉苏和李满秀为夫妻,另有5个子女为邹则明、邹立明、邹见明、邹抗明、邹放明,刘顺之为邹则明妻子,邹鹏、刘建国为邹则明子,李金花为邹鹏妻子,现邹吉苏夫妇和4个子女以及邹鹏、刘建国都已分头立户;②立行立改,将家庭人员分户发放;③对具体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20)关于“组织生活会会前未集中学习。2018年度机关支部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都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组重视,书记抓督促,党建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建章立制,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抓程序和细节上落实;②严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合理安排时间;③按时间节点和各环节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④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召开并长期坚持。

(2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2018年1月党组研究任命文鸿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缺选举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5月已按程序进行换届。

2.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2)关于“党建台账不规范。2019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册中4月份装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5月份装入积极分子推优材料、6月份装入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从巡察组领回党建台账资料后,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优资料和机关支部换届选举材料分别单独装册;②今后将加强党建资料管理,并长期坚持。(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23)关于“党员学习教育造假。2018年1月9日关于“红星云”学习推广工作主题党日活动与2018年1月25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资料中使用同一张图片资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完善《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员学习制度》,执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②安排宣传干事在相关活动中专职照相,及时收集资料归档;③对当事人运用“第一形态”提醒谈话;④学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并长期坚持。

(2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2016年11月从差旅费中代扣‘2008-2015年机关支部党员补交党费’共24293元。2017年从生活补助中代扣6人党费72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党员开会,知晓党费交纳流程;②党员交费目前已全部在网上缴纳;③对党建负责人运用“第一形态”提醒谈话。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25)关于“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2016年、2017年中心组未按实组织学习,存在一次性做好学习记录的情况,以记笔记代替学习;2019年度1-6月份中心组学习落实‘6个环节’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员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②严格按照学习制度要求和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落实“6个环节”,扎实组织学习;③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学习强国参学覆盖率未达要求。2020年4月8日机关现有人员为50人,有2人未注册学习强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4月8日下午已参学但未加入学习小组的2人立即加入了学习小组,未注册学习的1人也成功注册并加入学习小组开始学习;②每周通报学习情况,督促覆盖率达到100%,参学率70%以上,人均学习25分以上;③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并长期坚持。(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4. 关于组织人事工作欠规范的问题。

(27)关于“长期抽调二级机构人员。水产良种场职工方剑长期抽调在中心机关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4月20日向县委组织部办理借调手续,并于10月19日向组织部办理了续调手续。(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28)关于“中层骨干年龄偏大。现有中层骨干12人,平均年龄为48.7岁。有的股室长长期未进行调整,如尹胜勋任质量安全股股长达10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桃江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桃编发〔2020〕11号)文件,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于2020年5月完成股室设置,股室长已进行调整。

(29)关于“存在‘三超两乱’现象。‘三定’文件规定下设9个内设机构,但擅自设置项目办、扶贫办等股室,股室长达17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行政许可和执法职能到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相应转隶,目前,我中心已严格按2020年“三定”文件规定设置内设机构,任命了8个股室负责人。(该问题已立行立改)

5.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

(30)关于“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存在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混开现象,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改完善了《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会议制度》,党组会议由人事股负责记录,行政会议由综合股负责记录,已按照会议制度进行会议记录;②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党组会议先由人事股申报议题,再由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③党组会议制度落实长期坚持。

(31)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肃。存在随意补写研究内容、留空白页、撕毁记录内容、记录体现决策表决过程不全等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改完善了《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会议制度》,党组会议由人事股负责记录,行政会议由综合股负责记录,已按照会议制度进行会议记录;②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人事股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保管,综合股负责行政会议记录的保管,要求如实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题、与会人员、会议讨论情况、会议结论等要素;③会议制度落实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89903;邮政信箱(地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建设路68号;电子邮箱:xmsc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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