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反馈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20-08-19 19:36 来源: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郭峰 作者: 孙庆、张建安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县委要求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3月6日至10日,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分别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司法局、县农机事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汤跃武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将每个问题、每条意见当作“必答题”,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

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公布巡察反馈情况

 

根据县委要求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3月上旬,县委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情况。以下是被巡察的8个县直单位巡察反馈的有关情况。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存在的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不到位,配合巡察工作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上级要求有差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存在的问题是: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深入,助力乡村振兴动能不足;防范风险不力,对投资项目缺少可行性研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痼疾难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扎实;配合巡察工作不力;纪律监督、审计监督整改落实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狠劲不足;监督执纪偏松偏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廉政风险突出;对信访矛盾化解不力。党委核心作用凸显不够,党建工作敷衍应付,政治生活不严肃,对下一级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组织人事基础工作薄弱。

县司法局存在的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不到位,配合巡察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日常监督管理有盲区,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组织人事管理不到位。

县农机事务中心存在的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知而未戒,对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财务廉政风险突出,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民生领域问题依然突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党、政职责边界不清,基层支部党建虚化不实。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未常态化开展。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督执纪责任落实乏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漏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维修基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主业意识淡薄,党建工作弱化虚化,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跑偏走样,组织人事工作存在短板。

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是:议事决策不规范,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乏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资金、资产管理和使用不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县民政局存在的问题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不力,推动主题教育走实走深有差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有抬头之势,解决群众诉求效率低,存在“躲、拖、推”现象,专项资金监管不力,民生项目推动滞后,“新官不理旧账”积弊已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选人用人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仍然存在类似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存在的问题是:落实安全饮水相关政策不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滞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混乱,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处理不到位。为民办实事质量不高,解决群众诉求效率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廉政风险隐患较大,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决策不科学,浪费财政资金,违规借用建造师资质。学习教育不扎实,行政效能较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三超两乱”治理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项目管理审批不严”等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仍然存在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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