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桃江县委员会关于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26 19:25 来源: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郭峰 作者:县纪委监委 浏览量: 【字体:

中共桃江县委员会

关于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桃江县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6月22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桃江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问题整改

(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自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桃江县反馈巡察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汤跃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黄劲为组长的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立即研究整改方案。6月26日,桃江县召开第19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每一个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时限。会上,县委书记汤跃武就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了明确要求。

(三)分解巡察整改任务。会后,桃江县委巡察办根据整改方案,将专项巡察中发现的26个问题以发函的形式,分别交办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驻村办、县农业局、县公路局、县扶贫办等8个牵头单位,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

(四)各级各部门通力配合。桃江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常委会议要求,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认真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突出问题导向,以高度的行动自觉落实整改任务

根据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事项,桃江县委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情况责任清单,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对标整改要求,逐项进行整改。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 关于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委办、县政府办每月按时收集整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议题,及时报请县委常委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在会后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全县各级各部门。二是由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传达学习脱贫攻坚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三是由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分别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全县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主题课程的重要内容。

2. 关于县委分管脱贫攻坚领导未向省委(副书记)对标看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2018年第20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明确由县委副书记陈万军同志专职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肖立新同志协管脱贫攻坚工作。

3. 关于部分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协调不畅,扶贫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项行业扶贫工作明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个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各司其职,整体推进。二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扶贫工作分管县级领导每月组织召开2次行业扶贫调度会,推进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分别由县发改局和县农业局牵头负责整改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扶贫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形成合力,整改到位。四是由各分管县级领导进一步加强调度,对管辖范围内的扶贫相关工作做到常过问、常检查,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

4. 关于部分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学习不透、掌握不深、把握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由县驻村办、县扶贫办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驻村帮扶工作整改班子,具体负责整改工作。二是搞好业务培训,围绕驻村帮扶工作要求和扶贫业务知识开展培训。三是严格落实驻村帮扶“按月工作法”制度,每月对贫困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巡查中加入现场问答式的考核方式。

5. 关于监督问责偏松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桃江县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针对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已由县驻村办对3个乡镇党委、3支驻村帮扶工作队、5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10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进行集中约谈(含在全县通报批评的3人)。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提醒谈话6人,并对其中的5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给予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党纪立案审查2人,政务立案调查1人。针对移交的其他问题,已给予提醒谈话10人,诫勉谈话8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党纪立案审查4人。

(二)关于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       

1.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审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问题

(1)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对全县2016-2017年实施了易地搬迁的214户搬迁户进行全面的清查摸底,发现在允许加建的25平方米以外再超面积违规搭建的有42户、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有11户、未拆旧复垦的有55户。针对2018年9月10日之前加建超面积的问题,按照省第三次大巡查时的整改办法,即针对共建、合建的完善产权归属;2018年9月10日后再发现加建超面积的,一律追责。针对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问题,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用好用活用足增减挂钩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实行特殊土地政策支持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6〕41号)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急需落地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可申请规划调整”的规定,请示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调整规划后再报市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针对未拆旧复垦的55户,已责令相关乡镇全部拆除。

(2)关于危房改造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9月17日启动全面清查工作,组织各乡镇、第三方机构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验查,重点对2016年以来的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展开核查,其中2016年3000户和2017年2008户危房改造户已100%核查到户。二是已责成相关乡镇收回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34.7万元。三是对于建新未拆旧的危改户,责成乡镇督促农户拆除旧屋,不愿意拆除的,收回补助资金。四是由松木塘镇纪委对幸福安居工程包户负责干部进行了约谈,对涉及问题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松木塘村唐某某申报识别不准的问题已立案调查。

2. 关于教育助学资金违规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督查整改小组,全面督查2016-2017年全县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二是对存在非寄宿非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确定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等问题的7名学校教导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各类学生资助,每学期组织专项督查。从2018年秋季开始,严格按文件要求,遴选资助对象,确保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等学生资助资金对标精准发放,更好地发挥专项助学资金的资助作用。

3. 关于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存在风险的问题

(1)关于对扶贫经济组织审核不准、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产业项目实施有隐患,贫困户收益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天润关山生态养殖合作社注册资料造假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是由松木塘镇纪委对共同造假的原关山口村支部书记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增加贫困户的收益。

(2)关于已建成的光伏扶贫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扶贫办已于今年7月底下达了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资金归集催办函,督促相关乡镇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目前,9个村级光伏扶贫发电站项目资金已全部归集到位。

(3)关于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数额大,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金融扶贫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二是出台了《桃江县金融扶贫风险防控处置预案》和《桃江县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三是不再下达贷款投放指导任务,以风险防控为主,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确保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稳健发展,贷款逾期率不超过1%。

(三)关于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 关于明察暗访中发现有扶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漫,敷衍塞责,搞“走读式”“挂名式”驻村帮扶的问题

(1)关于部分乡镇和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员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由县驻村办对3个乡镇党委、3支驻村帮扶工作队、5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10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进行集中约谈(含在全县通报批评的3人)。②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一是召开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长会议,对市委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再次强调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二是对部分履职能力不强的队员,已责令派出单位及时召回并作出了调整。三是对未完全脱产的驻村工作队员一律要求脱产。③举一反三,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成立县驻村帮扶工作日常巡回督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对全县所有驻村工作队进行专项暗访督查。二是完善驻村工作队选派、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等8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和驻村帮扶单位责任落实,全面规范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出台《桃江县2018年度驻村帮扶和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切实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工作的管理、督查、考核。

(2)关于部分乡镇和贫困村的结对帮扶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按月工作法(督查专报)第六期》,将上述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二是对部分乡镇和贫困村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针对已脱贫未安排帮扶责任人的问题,已明确帮扶责任人,并进村开展工作,因户施策工作全部落实。针对贫困户台账信息资料、建档立卡资料、扶贫手册和明白卡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有关乡镇再次组织上门核实贫困户相关情况,完善贫困户基础信息采集表,按要求规范填写贫困户信息卡、补充完善贫困户收益明白卡和帮扶责任人的相关信息,并将《精准扶贫手册》与贫困户档案、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核实,逐户完善《精准扶贫手册》。

(3)针对部分乡镇和村委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慵懒散漫、敷衍塞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纪委监委对5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1名乡镇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由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党委加强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安排镇、村干部值班、坐班。同时,切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促进全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2. 关于大栗港镇大栗港社区井村内组村民王某某存在虚假脱贫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负有责任的大栗港社区干部龚某某、熊某某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负责原大栗港社区扶贫工作的县房产局国征办主任颜某某进行政务立案调查。

3.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的问题

(1)关于松木塘镇关山口村违规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违规列支市级扶贫工作队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收回 2017年用白条违规列支的市级扶贫工作队经费5万元,并对关山口村原支部书记文某某,原支委委员、报账员文某某的违纪行为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武潭镇汤家塅村违规列支市级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17.6 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明细不清、票据不规范列支资金23330元。二是调整账务,将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收入和支出调整到“扶贫工作队经费”科目。三是对汤家塅村支部书记周某某、报账员周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武潭镇经管站站长薛某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松木塘镇天子山村2017年发放村干部坐班补助4280元,2018年村干部5人共领取S324拆迁交通补助1.3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坐班补助和交通补助共1.728万,已全部收回村账。对天子山村原支部书记严某某、现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某某、支委委员刘某某和报账员刘某某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计生专干周某、原便民服务员严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4)关于武潭镇在2017年11月举办了扶贫就业技能培训育婴师班,发放了每人每天50元补助,违反湘人社发〔2017〕100号文件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武潭镇纪委对该镇人社中心主任薛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 关于村级账目管理不规范,库存现金数额大,报账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1)关于松木塘镇关山口村库存现金数达到107万余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山口村于2016年开工修建村部大楼,该项目须经县审计局进行审计验收后方可报账,因此形成在项目建设期间村报账员手中白条抵库107万余元的事实。目前大楼建设项目已完成审计验收和报账。

(2)关于鸬鹚渡镇蒋家冲村于2016年以造表形式支付水毁公路费用5228元无人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鸬鹚渡镇纪委对蒋家冲村支部书记张某某、村主任吴某某、时任会计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 关于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使用迟缓的问题

(1)关于松木塘镇关山口村2016年扶贫公路建设2公里,于同年底竣工通过验收,县交通局已拨付资金32 万元,至今仍有8万元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7月已将欠付关山口村的8万元下拨至松木塘镇财政专户,松木塘镇已将资金拨付至关山口村。

(2)关于县扶贫办2016年危房改造资金37万元未拨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笔资金已按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次)要求,全部返回到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筹用于2018年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落实。

6. 关于“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1)松木塘镇和鸬鹚渡镇分别以现金付“雨露计划”补助资金6.75万元、4.75 万元,未通过“一卡通”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到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底,“扶贫一卡通”开通后,桃江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已全部通过“扶贫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2)关于县扶贫办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资金4.75万元未向鸬鹚渡镇拨付,目前由鸬鹚渡镇自行垫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次)要求,已对2017年乡镇垫付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进行了拨付,现15个乡镇已全部拨付到位。

(四)关于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1. 关于部分乡镇违规发放双季稻补助资金,后收缴至财政挪作他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乡镇违规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一律收缴县财政专户,所缴资金,由县统一安排、集中使用,专项用于补贴提标、种植大户扶持、中低产田改造等粮食生产支出。二是加强对各乡镇拨付资金的监管,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将双季稻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2. 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对每一笔扶贫资金都核查到位。同时,健全完善公开公示制度,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安排、使用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二是加快资金拨付,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一个月内由县分配并拨付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村到项目到户。三是建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对扶贫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对全县产业扶贫资金使用问题进行清查整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关于存在公示公开不到位,违规收费等问题

1. 关于不按规定公告公示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侵犯群众知情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相关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对所涉村的财务进行审计,严格按照程序对相关款项的用途明细进行公示。二是由乡镇纪委对未按程序办事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2. 关于违规收取扶贫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收取费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纠正。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1人。

三、坚守责任担当,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桃江县委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为桃江县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桃江县委将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强扶贫干部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风清气正的政治风貌、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更加优异的工作实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桃江县委将继续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深入整改的问题,实时跟踪并抓好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桃江县委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巡察整改“一阵风”,真正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注重扶贫工作实效。桃江县委将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提高扶贫干部干事创业能力,着力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上下更大功夫,盘活用好扶贫资金,不断提升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659360;邮政信箱(地址):桃江县党政大楼九楼县委巡察办(信封请注明:对桃江县委关于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tjxuncha@163.com 

 

中共桃江县委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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