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清廉微课—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
发布时间:2021-09-30 16:01 信息来源:竹廉桃江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清廉导语】

9月15日,全县“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动员大会召开,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活动。明确了落实不力、执行不强;消极应付、为官不为;服务不优、效率不高;徇私枉法、执法不公;阻工闹事、法治不彰;慵懒散漫、作风不正等重点整治问题,成立县“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桃江县七个一律免职暂行规定》,全面开启影响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问题的强力整治。

本期《清廉微课》梳理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现,与您一起自勉于严于律己,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保持清正廉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清廉习语】

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2019年1月11日)

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2020年1月13日)

 

【清廉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主要表现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及违规接收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提供或接收超标准接待;其他问题。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每个月都会统计,并在其网站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有关数据,且适时对数据进行解读,通报典型问题和案例。

2015年至2021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

项目/年份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1至8月)

查处问题数

36911

40827

51008

65055

136307

136203

63712

处理人数

49508

57723

71644

92215

194124

197761

91520

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

33966

42466

50069

65558

124723

119224

60329

 

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

贯彻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新官不理旧账”,或者虚假承诺、信口承诺;擅设审批门槛、拖延审批时限,揽权不放或只放不接;无法定事由对企业实施检查,或向企业收费、罚款、摊派;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对企业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参与或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制、暗示推销指定商品;坐视、放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乱搭乱建等行为;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有损害企业健康发展的其他行为。

 

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现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国家、集体的资金物资占为己有;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好处费”;虚报套取国家、集体财物;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劳民伤财,损害群众利益;违规决策、乱拍板造成损失浪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等。

 

【清廉纪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作风建设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桃江县七个一律免职暂行规定》,对下列七种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一律予以免职(停职):

(一)工作中因慵懒散拖、推诿扯皮等导致出现重大失误的;

(二)在执纪执法、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中“索拿卡要”的;

(三)参与、煽动、幕后操纵阻工闹事或蛊惑群众缠访闹访的; 

(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

(五)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

(六)违规饮酒或酒后驾车的;

(七)工作时间打牌,涉黄涉赌涉毒的。

除上述七种情形之外,有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严重影响单位和工作人员形象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清廉视频】

※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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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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