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种满了花草树木,矿山一转眼变成了公园,成了我们饭后散步的好地方。”7月16日,桃江县松木塘镇松木塘村一名村民感慨道。
5月至6月,桃江县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监督检查,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以及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失范等问题。
桃江县127个石煤开采点的治理和生态修复问题是省挂牌督办问题,县纪委对重点问题进行精准监督,督促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松木塘镇、灰山港镇等单位制定责任清单,倒排工期,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整治任务细化到每一周每一天,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经过两个月的整治,全县6个矿区27个标段石煤矿整治资金总投入已达2.39亿元,目前,已全部完成工程治理,曾经的绿水青山又回来了。
自省、市、县委部署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以来,县纪委监委先后开展8次专项监督检查,对污染防治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失职失责、工作不实、落实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共处理处分党员干部102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集中力量重点查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铁的纪律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护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