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深入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 守护一方“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20-08-21 11:19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谢雨师  何林焱 浏览量: 【字体:

“今年1-4月,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幅度在全市排第二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7%;桃江段国控监测断面、2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优良率100%;全县1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5月20日,桃江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上通报了我县生态环境改善的相关情况。

自省、市、县部署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以来,桃江县纪委监委先后开展7次专项监督检查,聚焦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反弹、资江桃江段河道采砂及砂石场整治不到位、桃江县竹木胶板制造加工行业“散乱污”、桃江县风景名胜区及生态公益林破坏、东方矿业生态环境污染、湖南省鸿福科技有限公司暗管排污等重点问题,对污染防治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失职失责、工作不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共处理处分党员干部102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扛起污染防治政治责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桃江县纪委监委专题制定并下发了《桃江县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相关牵头和责任单位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总台账,同时对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6件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落实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更实,机制更健全,成效更经得起考验。

“我局将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按照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表,实行一月一调度,强力推进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确保顺利销号。”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刚表示。

“‘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切实负担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责,以铁的纪律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守护好一方碧水蓝天净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戴剑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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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纪委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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