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上百万的奖补资金 他说给多少就多少——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不准”解读(1)
发布时间:2020-08-20 10:43 信息来源:清风益阳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编者按: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活动方案例出负面清单,严明“十个不准”。我们选取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对“十个不准”逐条进行解读,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增强规矩意识,强化令行禁止。欢迎大家在微信留言区参与讨论。今天解读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不准“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

“他说上面拨了192万,是我们厂房建设的补贴,但是有很多工作要做,一些经费不好解决,只能给你们公司40万元,经过我跟他协商,最后给了64万。” 安化县金湘叶公司负责人对安化县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陆继儒截留克扣省政府奖励的园区自建标准厂房补助资金义愤填膺。

“陆继儒在奖补资金的拨付上动起了歪脑筋。动辄上百万的资金,他说给多少就多少,惠企政策的落实就打了大个折扣。”市纪委监委办案干部指出陆继儒的问题所在。

在此案中,陆继儒的行为违反了我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方案“十个不准”的中第一条,具体问题是:不落实优企惠企政策,截留企业奖补资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九个一律”问责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基层减负年”活动、集中整治“中梗阻”。这些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彰显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战略考量和坚定决心,地方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决予以落实,但陆继儒的行为却背道而驰。 

“十个不准”第一条针对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明令提出两个不准:

一是不准“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

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陆继儒任安化经开区工委书记并兼任安化县创园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15年至2016年,省政府对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园区自建标准厂房给予奖励性补助。2016年下半年,陆继儒擅自决定从本应奖励给金湘叶公司自建标准厂房的192万元补助资金中截留128万元,用于违规开支。陆继儒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在此案中,陆继儒变相执行省政府惠企政策,在落实奖补政策上 “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最后导致政策落实变形走样,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官本位主义在作祟。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考虑问题以自我或小团体利益为中心,在执行上级决策上搞实用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提出了相应的处分规定,各级各部门在“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中,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必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决不能慢半拍、讲条件,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更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是不准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

2019年3月底,桃江县农机事务中心财务人员到银行缴存收取的农机驾考费,发现省非税系统已于当月上旬关闭了对应的缴存账户。经查,2018年底,益阳市已发布公告取消了本级政府性行政事业收费中农机驾考服务费这一内容,但因桃江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将此惠民政策传达到位,致使县农机事务中心在2019年年初依旧在按原有政策收取农机驾考费。问题发生后,桃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县农机事务中心对违规收取的农机驾考费进行了现场清退。县纪委县监委对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出台优企惠企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企业减轻负担、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解决发展难题。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必定会造成政策悬空,落实走形,必须坚决说“不”。桃江县财政局、发改局不及时传达上级取消农机驾考收费的政策规定,造成县农机事务中心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带来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这就是典型的拖延告知行为,必须引以为戒。落实优企惠企政策不得隐瞒、拖延、附加条件、设置障碍,一定要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做好落地、跟踪、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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