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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消费须“刷卡”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记者 李慧芳 实习生 邓灿)从2008年9月份开始,湖南省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包括购买机票、定点饭店公务消费等,否则财务将不予报销。这是今日召开的全省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透露的消息。
   
        公务卡改革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公务卡既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又有财政财务管理独特属性。其操作流程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
  
  公务卡的推行将意味着,以往我们常见的单位财务从银行提取现金、保管库存现金、办理预借款或者传统的现金报销制度等现象,都会逐步推出历史舞台。
  
  公务卡的使用将有效减少现金使用,简化诸多环节,还强化了财政监督,解决了传统现金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公务卡方式,也将成为打造“阳光财政”“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关键环节之一,它提高了政府支出透明度。
  
  2008年,湖南省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将全面展开公务卡试点,2009年向基层单位延伸;全省市州级本级及有条件的县市区于2008年启动试点,县市区明年开始全面试点。全省将力争2010年在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
[稿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实习生 邓灿]
[编辑:曾小颖]
发布人:刘造军 | 发布时间:2008-07-12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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