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办发〔2008〕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建设局、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联合制订的《桃江县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桃江县城市建设工程项目
实施和管理办法
县建设局 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县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前期策划、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任务,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及县城总体规划要求,由县城建投资公司董事会确定建设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