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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县委常委会议首次以差额票决的方式,从44名干部中预选出县政府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等22名正科职拟任人选(其中1名经差额票决仍为现职),并提交县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等额票决,开创了我县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新局面。会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禄仁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欧灿辉。
欧灿辉:为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我县首次实行差额票决正科职拟任人选。这些人选的产生,经过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县委常委会票决等一系列规范性程序。在此过程中,进行了三轮票决,先是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按照1:2的比例研究了差额人选;再由县委常委会对拟任免人选进行差额票决,确定等额票决人选;最后,由县委全委会对拟任免人选进行等额票决。这是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能更好地体现民意。(各位县委委员代表广大干部群众,由他们参与票决任用干部,有利于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干部,多渠道、全方位地识别干部。) 二是能更好地避免失误。(变原来“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有利于每个领导职位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有效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 三是能更好地激励干部。(这种更加公开、民主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实现了 “阳光操作”,体现了重民意、凭德才的用人导向,能有效地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促使干部把心思更多地用在工作上,把能力充分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把德才集中反映在勤政廉政的形象上。)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并不断探索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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