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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作者:   来源:县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0日   点击数:   
 
根据《中共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桃发〔2002〕7号)精神,设置中共桃江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县委统战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协调管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联。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统战工作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 ,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措施;为县委与各界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县委精神以及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三)负责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外候选人的提名;负责政协委员、县政协常委组成人员中党外人选的提名和全部建议名单的汇总工作;负责县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县政协机关专职领导干部中党外人士的提名推荐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党外干部的了解、考察和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代表人物的选拔、培训工作。
(四)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并参加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重大活动;坚持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领导和管理光彩事业促进会。
(五)负责协调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六)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归口管理县台办、县黄埔同学会、县台联,做好台胞、台属、起义和投诚人员的有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掌握政策,反映情况,协调关系,举荐人才;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协调政府各部门的统战工作。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统战部设两个职能机构:
(一)台湾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对外保留“中共桃江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桃江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的牌子)。
负责全县涉台工作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桃江与台湾的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医卫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台商投诉事项;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做好台胞接待工作;负责联络台湾中、上层人士,接待来桃的台湾中、上层人士;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归后总结工作;负责台湾形势、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和本县对台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负责组织、指导本县重大涉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重大涉台事件,收集、整理情况并上报;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台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
负责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综合性调研活动的开展,搞好统战理论研究工作;收集统战工作信息、汇总情况;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和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会务、信访、接待、保密及人事纪检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委统战部行政编制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台办主任1名,纪检员1名,各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按桃发〔2002〕7号文件规定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五、归口管理单位
县工商业联合会归口县委统战部管理,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1名。
工商业联合会是我党领导下的工商业界组织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任务和职能是:
(一)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二)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会员素质。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帮助会员协调关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四)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市场、技术、信息、管理、法律、融资、咨询等服务。
(五)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六)组织会员举办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七)增进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贸易合作。
(八)牵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为会员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申办因私护照出具批准件,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单位地址:桃江县党政综合大楼四楼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明程
联系电话:0737—8218155
传真电话:0737—8218155 
 

                                编辑:刘造军        审核:刘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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