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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学文在全县创建益阳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县创森办   发布日期:2011-06-17 作者:

(2011年5月23日)

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创建益阳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会议安排,先由我通报全县创森工作进展情况。等会,汤县长将作重要指示,请大家按照汤县长的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创建益阳国家森林城市的概念和要求

首先,我对创建益阳国家森林城市的概念和要求作一个简要说明。第一,国家森林城市的概念。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第二,我市“创森”工作的过程。2005年,我市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经过几年的调研准备,市委、市政府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和《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2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创森”工作动员大会,理顺了思路,明确了要求,与各区(县、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把“创森”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市上下形成了“创森”的热潮。第三,“创森”工作的目标。我市“创森”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2010年开始全面启动,力争到2012年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标准,通过国家验收。我县的具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0%,水体沿岸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地200亩以上,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县城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县城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率达到5平方米以上,城郊造林400亩以上;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达80%以上,市民人均占有休闲绿地5平方米以上。

二、前段工作情况

今年2月23日全市“创森”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县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由进良书记、国生主任、刘萍主席任顾问,汤县长任组长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进良书记、汤县长多次听取创森工作汇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创森”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创森”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创森”工作方案,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创森”工作目标责任状。三是“创森”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开始运转,设综合协调、工程技术、宣传报道、考核督查4个工作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4名,明确兼职工作人员13人,对“创森”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并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四是县电视台开辟了“创森”专栏。五是在“强化民本意识、建设民本桃江”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中,专门安排了“创森”工作宣传内容。六是全县已投入资金40多万元完成了“桃树”种植一期工程建设,新植花桃等红花系列小乔木3000多株、红叶灌木3万多株;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荒山新造等1.7万亩、灰山港志溪河岸绿化10公里,对桃马、桃灰公路沿线33公里补植香樟等8000株;对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职业中专等机关大院及美人窝等休闲旅游景点进行了绿化美化提质;县五大家领导带头组织全县义务植树200多万株,开展了“种一棵树、栽一盆花,我为桃江添新绿”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新造了30亩“共青林”,对浮邱山景区银杏园、桂花园进行了补植。

虽然我县“创森”工作已经铺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根据市里两次督查和5月11日全市“创森”工作现场会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县排名全市靠后,离市里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从大的范围来讲,虽然市里高度重视,县里也做了安排部署,但部分干部群众对“创森”工作的了解不多,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持观望等待态度;从领导小组层面来讲,主要责任单位比较积极并已开展相关工作,而有的成员单位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甚至连责任人都不十分明确;有的单位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支持配合不够主动,相互推诿,责任不落实;因此,我县“创森”工作未真正形成合力。二是县城中心区造林绿化亟待加强。县城目前有12万人口,人均绿地面积不足3平方米,老城区人均不足1平方米,离9平方米的要求差距较大;城区道路狭窄,无法大面积造林绿化美化;机关单位绿化意识不强,绿地面积小;庭院小区普遍未按照城市规划例会要求绿化美化到位;城市公园等公共绿地严重不足。三是绿色通道造林绿化工程推进困难。县内桃马线、国道207桃江段、省道205桃江段等主要干道正在建设,暂不宜进行绿化;桃益公路沿线虽较高标准完成了绿化,但无人管护,杂草丛生,达不到应有的景观效果;桃马公路一期工程绿化苗木规格太小,多为“光头树”,绿化效果不好;铁路、县乡道路普遍没有路肩或路肩狭窄,资江及以及支流沿线受堤防设施的制约,能够植树绿化的地段少,难度大。四是乡村造林绿化美化水平较低。我县乡村绿化有一定的基础,但多属于原始粗放状态,绿而不美,而群众进行庭院、道路绿化美化的意识淡薄,缺乏有组织有规划的绿化美化活动,加上造林成本越来越高,投入严重不足,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很低,提质难度较大。五是宣传报道没有形成声势。市“创森”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我县“创森”宣传一直没有跟上,停留在采编几条新闻动态的阶段,没有系统地规划宣传方案,没有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网络的作用大规模地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没有形成浓郁的“创森”氛围,即使做了一些工作,也没有很好地宣传,以致“创森”工作难以深入人心,起不到有效带动作用。

三、下阶段工作意见

现在距离全市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创森”工作任务只剩一年半的时间,造林绿化有效施工期仅今冬明春不到6个月时间,要扭转我县在全市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全面实现“创森”达标,我们必须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后发赶超。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创森”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都将影响全局。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创森”的目标要求上来,将“创森”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严肃对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建设绿色桃江、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主题活动有机结合,形成桃江特色“创森”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部门资源积极投身“创森”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有利因素参与到“创森”工作中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林业、住建、交通、公路、水利、财政、宣传等部门既要认真落实本单位工作任务,又要参与组织、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整体推进。

(二)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明确以“红花翠竹”为主题,大力开展“十万桃树进城、千里公路增绿”活动,全面推进六大工程,努力实现“创森”达标。各单位都必须把责任状作为“军令状”,按照县里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各自的任务进行具体落实,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工作任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进六大工程。要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造林绿化、城市郊区造林绿化、绿色通道造林绿化、绿色乡村造林绿化、庭院小区绿化美化、森林文化建设”六大“创森”工程,突出三个工作重点:一是突出中心城区造林绿化。在县城启动“五路一园”(南环线、资江南路、滨江大道、创业西路、谷山南路、湿地公园)建设、桃花江风光带二期工程建设及主要街道绿化美化提质升级,完成12个以上花园式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二是突出绿色通道造林绿化。继续抓好以县内主要交通干道和资江及其支流为重点的绿色通道建设。三是突出乡镇机关和村庄绿化。重点抓好5个绿色乡镇、20个绿色村庄创建,对办公条件已经改善和正在改善的乡镇机关,一律按“创森”要求绿化到位。要大题小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将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落实到机关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建设中去,比如可建设绿化小品、摆放盆花盆景等弥补中心城区绿地不足的问题。要难事易做,寻找突破口攻克难点问题,如县城新建商住小区必须经县“创森”办验收绿化率达标后方予工程验收,鼓励其先进行绿化美化再建房销售;公路沿线、水体沿岸要摸清底子,已经绿化的要搞好管护,公路沿线路肩窄的可适当加宽后再绿化、没有路肩的可间断性的在就近空地成片造林绿化,资江及支流沿岸能够植树的植树,不允许植树的可以种植灌木草皮。

(四)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工作开展。“创森”工作点多面广,投入巨大。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创森”工作投入进行测算,采取有效途径整合各方面力量,归集“创森”资金。建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9〕52号)文件精神,征收“义务植树绿化费”,弥补“创森”资金投入不足。各单位都必须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创森”工作的同时,更要在资金投入上提供必要保障,安排专门的“创森”工作经费。

(五)加强宣传攻势,形成良好氛围。“创森”工作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形象工程,一方面靠真抓实干,另一方面需要宣传造势,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要虚功实做,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创森”工作任务和地段,利用公益广告牌、电子信息屏、横幅标语等有效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县电视台、桃花江报、桃江公众信息网等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部门资源,通过制作“创森”系列宣传片,开辟“创森”专栏等形式,形成强劲的宣传攻势;县“创森”办特别是宣传报道组要统筹规划“创森”宣传工作,拿出总体方案,做好与媒体、单位的衔接,确保“创森”宣传有序开展,形成良好的“创森”氛围。

(六)加强督查指导,建立考核机制。县“创森”办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衔接和技术指导,包括对“创森”目标、任务的解读和对造林绿化施工的指导把关,要做到有求必应、随喊随到,确保各单位工作合理开展、有序推进。二是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查,适时进行通报,分阶段进行总结,关键时段要做到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总结;将“创森”工作纳入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单列考核,综合统计。建立有效奖惩制度,对超额完成“创森”任务的单位和有关同志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沓、消极应对、互相推诿而影响“创森”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县督察局要全力协助县“创森”办制定督查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好督查考核工作。

总之,“创森”工作既是市、县的“一把手”工程,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坚决完成工作任务,实现既定目标。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一定能够全面完成“创森”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张琴    审 稿:文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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