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优秀调研报告选编系列(四)】关于桃江县创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号)和《关于公布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市区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76号)等文件要求,桃江县从今年开始启动了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工作,拟通过两年多时间(2018.9-2020.12),全面完成创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各项目标工作任务,推动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整体上台阶,使广大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城乡客运一体化带来的实惠。为进一步摸清底细、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工作,我和相关负责人组织了一次调研,形成了如下报告。
一、桃江县城乡客运市场现状分析
(一)城乡客运资源丰富但城乡差别较大
桃江位于湘中偏北,资江中下游,县域面积2068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总人口89万,城乡客运需求量较大。
我县有城市公交企业2家,分别是桃花江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拥有公共汽车95台(燃气车14台、油车32台、纯电动车49台),拥有线路1、2、3、5、6、7、8、9以及浮邱山专线共9条公交线路,营运线路长度86.8公里,从业人员110人;益阳湘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灰山港分公司,拥有公交车辆90台(燃气车20台、油车22台、纯电动车48台),拥有公交线路1、2、3、5、6、7、8、9共8条公交线路,营运线路长度97公里,从业人员87人。有城市出租汽车企业两家,出租汽车209台。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城市公交行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公交发展较快,“公交优先”战略得以实施和体现,在县城(桃花江镇)及灰山港镇,人民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已经比较方便。
此外,桃江县现有道路农村客运企业4家,分别是湘运桃江分公司、湘运灰山港分公司、神舟汽运桃江分公司、安佳新农村客运公司,还有个体客运车辆57台,农村班线运输车辆共计261台,农村客运班线共53条(其中县内线路34条、农村线路19条)。全县除桃花江镇、灰山港镇外的13个乡镇的人民群众在县内的公共交通出行,基本就是靠这261台班车来实现。相比公交,班车数量少、发班间隔长,票价高,便捷度低,群众满意度较低。
(二)建制村通客车率高但道路通行条件不优
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有效运用国家燃油补贴等扶持政策,利用农村公路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指导运输企业“车头向下”,发展乡村客运班线,尽力满足乡村群众乘车出行需求。目前,我县15个乡镇215个建制村、31个社区,已全部通客运班车,建制村通班车率已达100%,通车里程达1337公里。
但纵观我县普通公路构成情况(全县总里程2477.114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125.602公里、省道238.925公里、县道258.039公里、乡道1025.855公里、村道828.693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一级公路42.754公里、二级公路269.318公里、三级公路13.582公里、四级公路1888.595公里、等外公路262.865公里),四级公路(路基宽度6.5米)占了76%,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就是分布在广大乡村地区。因此,乡村地区公路等级低制约了客运班线的更深度发展。
(三)客运市场整体稳定发展但市场短板制约行业发展
近年来我县客运企业紧紧依靠政府支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着力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同时确保了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尤其是在春运、黄金周、高考学考学生接送、重大节庆客商运输等关键时期,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得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一致认可。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县道路客运行业仍然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票价不规范、发展潜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我县创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对客运行业而言,不失为一次宝贵的发展机遇。因为,城乡客运一体化可以聚集分散的客源,很好地解决运力过剩的问题,还可有效消除由于无序运营带来的诸多安全隐患,减少由于争抢客源所导致的行业纠纷等。同时,采用新能源车辆更能大幅降低运营成本,使企业扭亏为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二、前段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成绩
(一)开展了社会宣传进行了舆论造势
1.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安排下,邀请媒体记者深入我县站场、线路、农村了解相关情况,在中国交通报、湖南日报、红网撰文宣传报道桃江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深入车站、广场、乡村等人员密集地发放调查问卷和宣传资料,了解群众呼声,征求市民意见。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为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既能解决出行不便的问题,又能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实惠。
(二)制定了实施方案出台了政府文件
1.扎实开展了学习交流。局牵头对全县城乡客运市场摸底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嘉禾、汨罗、汝城县等地考察学习,积极学习省内外其他创建县市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还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周海兵厅长作了专题汇报。
2.审慎出台了实施方案。交通主管部门多次组织我县四家农村客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分经营业主代表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如何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招投标形式,聘请专业公司拟制了《桃江县创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送审稿),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还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了科学论证,并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实施方案在2019年3月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劲主持召开2019年第2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9年4月12日以桃政函〔2019〕16号印发。
(三)组建了新的公司制定了实施细则
1.成立的新的公司。现有4家农村客运企业以其所有的车辆标台数测算股份比例,以货币方式认购新公司股份,股东单位与股东单位之间可以相互认购股权,于2019年6月24日组建桃江县城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并购置了新能源客车100台。
2.制定了实施细则。新公司根据县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车辆收购思路。所有改造范围内的车辆由新公司出资进行统一收购,给予原经营者适当补偿加奖励的方式,使原道路运输经营者退出客运市场。城乡客运车辆全部由新公司所有,车辆和驾驶员由新公司调配管理,取消挂靠经营、承包经营,采取公车公营经营模式。
3.启动了原有班线车辆收购和原有班线改造试点。新公司已收购车辆班车32台,对原县城至鸬鹚渡镇长江村班线实施了公交化改造,投入新能源车辆7台,收到当地群众一致欢迎。
7月初,省交通运输厅周海兵厅长来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对我县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对我县示范县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我县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创新举措、稳步推进,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切实加快运营模式的构建,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创建任务,真正实现让广大农村老百姓安全便捷出行的目标。
三、当前创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不安全因素
1.安全监管压力大、风险大。我县拥有城乡道路合法经营客运车辆261台,另有非法经营车辆参与城乡道路运输,因车辆流动性大,发生事故率高,行业管理无法掌控,一旦发生事故交通主管部门又未参与事故调查,导致事故倒查追责,直接涉及到管理人员。
2.乡村公路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尽管交通运管、当地乡镇做了大量地实地调研和宣传解释工作,但部分群众仍认为只要公路硬化了就可以开通班车,经常通过各种渠道提出开通班车的诉求。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乡村道路开通客运班线前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地勘验,道路具备客运车辆通车条件的,方可许可客运企业开通班车,而我县许多硬化后的乡村公路的路肩、标志牌、安保设施不到位,导致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暂不具备开通客班车条件。
3.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县城没有专门的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道、港湾式停靠点,公交、出租汽车停靠站点也常被社会车辆占用,导致事故经常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部分违法违规车主对抗执法,有时还冲击、冲撞、威胁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二)存在不稳定因素
1.客运企业与班线承包主矛盾难以协调。一是车辆承包管理费问题,承包经营人认为效益差交不起管理费,企业认为安全责任在企业,管理费不能减;二是首轮承包费的问题,班线客车投入使用时,客运企业向社会招标,转让经营权,承包主为获得班车经营权向企业缴纳的投标费,承包主认为客运企业应取消首轮承包费,但企业认为首轮承包费是合法经营收入、是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是企业与承包主双方自愿通过招投标方式和承包合同形式确定的,至今也没有法律禁止收取,政府和管理部门也无法行政干预;三是个体客运经营户转型存在不稳定因素。按照公安部公交管[2016]217号文件关于《排查清理大中型客车登记使用性质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所有人为个人或不具备运输资格的企业,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内容,意味着拥有人为个人的大中型客运车辆到期后不再且不能参与道路运输,导致我县57台个体经营客运车辆必须纳入公司管理,涉及个体业户经营者200多人,因公司首轮承包款、管理费、公司之间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极易引发不稳定事件。
2.现有农村班线客运经营业主、从业人员中存在不稳定因素。一方面,因部分营运线路重复,不同客运班线之间,由于线路运输饱和、实载率低等原因,经常发生争抢客源的矛盾,有时影响到正常营运,群众意见大;另一方面,新公司对现有班线进行整合改造、收购车辆牵涉到4家农村客运企业261台农村客运班车和90台灰山港镇村公交的400多名从业人员的既得利益,尽管企业前期做了大量宣传解释工作,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理解,企图抱团对抗改造,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
(三)存在不和谐因素
一是思想认识跟不上。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偏差,有的认为这是交通部门的事,有的认为这是运输企业的事,还没有形成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是停保场建设跟不上。如县城至长江线改造后,新能源客车无处停放和充电,只能到桃花江公交停保场去买电,而该处停保场充电桩供不应求,导致新线路正常运营难以保障。
四、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让广大农村老百姓共享交通改革发展成果、解决农村客运安全问题和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一件便民、利民、惠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因此,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进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发展上水平、上台阶,使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1.召开相关会议,加大政府层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建议县政府办牵头,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开会,通报进度、解决问题,形成合力。
2.落实部门责任。乡镇政府、其他部门都要扎实履职,对涉及创建工作的审批、审核等事项,尽可能“开绿灯”,提高办事效率。由督查部门对照桃政函〔2019〕16号文件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加大问效问责力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运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公司提前预判风险,细化各类预案,积极应对化解风险。
3.安排专项经费。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建议县财政将省补资金和县补资金拨付给交通部门,由交通部门按进度拨付给新公司。
4.提高财政补贴。为确保城乡客运一体化企业健康发展,建议县人民政府今后对新公司,至少按今年的标准(400万元)给予运营补贴,确保企业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5.改善乡村公路路况。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窄路加宽、安保等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计划,搞好配套资金筹集,想方设法提高乡村公路通行客运车辆的能力,打通服务人民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6.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新公司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优化管理、细化措施,稳打稳扎,确保按时顺利完成车辆收购,确保新线路安全运营、价格更低、服务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