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公告
编号: (2019)169号
朱伶俐
申请对坐落于桃花江镇建设中路122栋151室办理产权登记,并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桃房权证桃字第711000077号、权利人朱伶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桃国用(2002)字第311号、权利人童倜夫),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朱伶俐为房屋的现有权利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法(2017)39号第一款第二条规定;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朱伶俐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登记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无或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核准登记,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37---8826507。
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