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继承公告 编号: (2020)029 号
索引号:tjxgtj/2020-1166981 | 发布机构: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2020-04-10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gtj/2020-1166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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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1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不动产权属继承公告
编号: (2020)029 号
符月珍
申请对坐落于桃江县修山镇修山街,房屋所有权产证号:桃房权证修字第0000697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桃国用(96)字第C041501063号。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被继承人龚燕安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符月珍继承。龚志男、龚胜男、龚艾军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符月珍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登记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无或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核准登记,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37---8826507。
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