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桃江县桃江汽车东站建设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0 00:00 信息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字体:

一、采购条件

    桃江县桃江汽车东站建设PPP项目已由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桃江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桃江县交通运输局,本次采购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桃江县桃江汽车东站建设PPP项目;

2.2项目范围:1.场地设施、2.站务用房、3.生产辅助用房、4.办公用房、食宿站等;

2.3项目投资总规模:7800万元;

2.4项目授权主体:桃江县人民政府;

2.5项目实施机构: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2.6政府出资机构:桃江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7项目咨询机构: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2.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9采购内容:桃江县桃江汽车东站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10项目内容:桃江县桃江汽车东站建设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移交,包括:

  1)场地设施: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

      2)站务用房:候车厅(室)、重点旅客候车室、售票厅、行包托运厅(处)、综合服务处、站务员室、驾乘休息室、调度室、治安室、广播室、医疗救护室、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服务设施、饮水室、盥洗室和旅客厕所、智能化系统用房;

      3)生产辅助用房:汽车安全检测台、车辆清洁、清洗台、汽车维修车间、材料库/残料间、配电室、司乘公寓;

     4)办公用房;

     5)食宿站;

 6)商铺门面;

 7)总图工程(含广场绿化、道路,给排水设施、供配电、消防设施等)。

2.10合作模式: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桃江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2.11资本金比例:项目资本金比例为工程总投资的30%,资本金出资比例为政府出资方30%,社会资本方70%

2.1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25年,具体年限由社会资本方在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初步方案中确定(建设期16个月,自发出开工令次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次日止;运营期自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次日止)。

三、社会资本(申请人,下同)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2千万元以上;

3.1.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1.3财务实力:

1)申请人近3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

2)申请人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投融资能力:

 1)以20151231日为基准日,要求申请人具备净资产2千万元人民币以上(以本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不能出具证明的,以企业在最近一个年度经权威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

2)申请人应具有2千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或5千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以本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无不良资信记录;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5千万元(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1.5业绩要求:

申请人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20131130日至20161231日)内,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千万元的投资项目(不限类别),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管理经验。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3.7条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8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3.1.9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拟采用有限数量控制,确定9家合格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在3家以上9家以下(含9家),确定所有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9家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个环节。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资格后审的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71102017116,每天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5.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其2017年连续6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原件)、投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如为联合体,除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资协议。以上报名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响应资格要求及其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260900,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桃江县党校校内三楼交易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6.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必要时,采购人可采取包括现场查看等方式验证相关资料和业绩,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资格预审保证金

7.1资格预审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7.2资格预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 (200000.00)

7.3递交方式:资格预审保证金必须是从申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保证金无效。联合体申请的,其资格预审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户名: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1)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桃江县桃江汽车东站建设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如因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请将资格预审保证金于201724日上午900时前转入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八、其他说明

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采购邀请书。未收到采购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下一步采购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97373117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桃江县锦龙大酒店5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37-3285098

监督部门:桃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址:桃江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7-888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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