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张琴 联系电话:0737-8322108)
1、协调、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市、县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县督查部门报告情况;
2、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刊物、函件的签收、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回收和镇党委政府文件的送审签发、催办等机要工作;
3、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4、负责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5、负责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6、随时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做好日常工作。
(二)组织办(负责人:詹江 联系电话:0737-8322101)
1、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干部人事改革,调整和配好基层领导班子。
2、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做好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监督工作。
4、做好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盒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5、按照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协税护税办(财政所)(负责人:蔡武斌 联系电话0737-8322052)
1、负责本镇财政预算、决算工作。
2、负责财务资产、凭证、账簿的审计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有关经费的核定、发放工作。
4、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组织财政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负责人:陈灿东 联系电话:0737-8322118)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对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对象,做好卷宗档案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2、对村干部和计划生育专干进行宣传、技术、药具等知识培训。
3、开展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
4、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作,搞好季度服务工作。
5、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建立药具发放档案和药具账册。
6、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做好办证、验证工作。
7、做好计划生育各类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8、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计生专干队伍建设,定期召开计生例会,布置、落实全年各项计生工作计划、任务、考核。
(五)招商引资办(负责人:黄芬 联系电话:0737-8321037)
1、切实作好招商项目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营造发展好环境;
2、出色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各项任务;
3、建立健全制度,接受项目投资老板、企业和人民群众监督。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农技站、水管站)(负责人:徐智明 联系电话:0737-8321035)
1、农业科技知识教育宣传与培训;
2、引导、教育群众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因地制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4、协调各方关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5、引导、督促农民做好家禽、家畜疫病防治以及农作物的病虫防治工作;
6、加强水利建设,林业发展;
7、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森林防火;
8、协助城乡统筹发展。
(七)扶贫工作站 (负责人:肖俊 联系电话:0737-8322102)
1、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镇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重点扶持贫困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3、指导帮助贫困地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
4、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5、认真执行国家和盛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6.、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八)村账镇管办(经管站)(负责人:汪科峰 联系电话0737-8322051)
1、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主要负责村级财务的监督、审查以及财务公开工作。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督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治理涉农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管理。
5、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完成各类经济统计工作
(九)综治办(应急办)(负责人:熊中兴 联系电话:0737-8321036)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对本辖区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并认真实施;
3、组织指导镇直各部门、各村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4、制定全镇各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镇应急工作
5、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陈乐华 联系电话0737-8322106)
1、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3、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5、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7、参加事故调查及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8、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9、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
1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十一)城镇建设投资公司(负责人:汪翔 联系电话0737-8322106)
1、负责全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做好《城乡规划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马迹塘镇总体规划》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3、做好全镇农村私人建房的审批工作;
4、做好镇区建设的土地报批相关工作。
5、负责全镇交通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镇交通重点工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7、负责统管全镇交通重点工程所有项目的补偿安置资金;
8、负责对各征拆实施单位的检查、督促、审计、审核、奖罚等工作;
9、承办镇党委、人大、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其他办所做好有关工作。
(十二)民政所(负责人:王碧秋 联系电话:0737-8321037)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的审核上报。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的年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本辖区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5、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6、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
7、负责民政信访稳定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十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 (负责人:肖庆 联系电话:0737-8321037)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发挥服务平台优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做好辖区内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3、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出具信用证明,指导下岗失业人员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服务工作;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
6、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运用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工作;
7、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
8、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核实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发放退休金;协办辖区内社会化管理退休职工死亡安葬的有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9、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10、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农村清洁工程办(负责人:文补祥 联系电话0737-8322747)
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全面负责全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
2、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3、负责搞好全镇农村清洁卫生的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宣传报道、经验总结与推广;
4、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纪委监察室(负责人:蒋微 联系电话:183XXXX4010)
1、了解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办公室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乡镇党委和政府、上级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3、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政风行风好转;
4、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乡镇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并向县监察局报告,由县监察局作出回复处理;
6、监督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7、协助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办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负责人:谢民 联系电话:137XXXX0015)
1、依法依规承担辖区内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村镇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
2、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负责宣传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3、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村镇管理的具体管理服务和执法职责。
(十七)文体卫站(负责人:曾立华 联系电话:0737-8834044)
1、承担镇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
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协助管理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
3、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戴佳 联系电话0737-8321037)
1、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2、为广大村(居)民、单位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树立高效、便捷、诚信的政府形象
4、成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
5、构建和谐社会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