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及益组通〔2016〕47号文件要求,对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规范和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
全镇17个行政村、社区统一设立党总支,下设两个党支部,分别为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
二.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设置方式
根据党员教育管理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立村(社区)支部和村(社区)二支部,原则上一支部以在家党员为主,党支部书记由党总支书记兼任,二支部以流出党员为主,党支部书记由党总支委员兼任(建议明确原分管党建工作的委员兼任),并保证两个支部党员数量基本平衡。
今年下半年调整过程中暂不组织选举,调整期间先设立临时总支部、支部,临时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党委任命。
三、工作要求
村、社区党组织设置调整规范后,要按照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分层级、分类型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在每一个支部落实到位。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村、社区党总支是村、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本村(社区)全面工作,指导下属党支部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社区)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制定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领导和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议事会和监督委员会开展村级治理,支持村(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本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负责本村(社区)党建工作及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统筹抓好“五个一”行动的落实。下属党支部在村、社区、管区党总支的领导下,按功能定位和组织性质,主要负责党务活动及其他有关工作,对所属党员进行直接管理,按程序发展党员,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按时收缴党费,做好以支部为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台账资料,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不承担具体的村级事务管理。
四、时间要求
各地村、社区党组织设置规范调整工作要求在今年10月14日前完成。
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