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夯实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湘发〔2014〕6号和益发〔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2014—2020年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级集体组织服务能力。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镇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并培育一批村集体经济强村。
分年度目标是:2014年底,大栗港、青山,德茂园、朱家村、五羊坪、兴坪、栗山河等 7 个村年经营收入达6万元以上,即全镇3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
2015年底,筑金坝、黄栗伏、牛蹄、牌形上、童子山等 5 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即全镇5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
2016年底,黄道仑、红岩咀等 2 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即全镇6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
2017年底,刘家村、碑矶、张家村、卢家村、松木桥、田家坪等 6 个村年经营收入达6万元以上,即全镇85%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
2018年底,金盘1个村年经营收入达6万元以上,即全镇9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
2019年底,先锋桥1个村年经营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即全镇95%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
2020年底,游家村1个村年经营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即全镇10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6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对自然条件差的村,通过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水、电、路三通。同时,引导和帮助经济薄弱村搞好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种植、养殖等项目,不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吸引外地客商和本村在外经商人员回村投资办厂,实现土地升值增值,确保集体创收,农民富裕。
2.依托资源开发,壮大集体经济。土地、荒山、矿产是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的重要资源。因此,对这类村,要帮助加快资源开发,实现强村富民。工作中,按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集体、有利于村民”原则,按照市场价值规律的要求,可采取租赁、拍卖、联合开发等形式,对土地、荒山、荒滩、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同时,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机关干部和村干部领办、创办示范服务基地,做给农民看,帮助农民干,实现农民增收,集体增收。
3.盘活集体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出租、拍卖或量化入股等方式,盘活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4.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做到“一村一策”,明确任务,靠实责任,抓好落实,切实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