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栗港镇“学习强国”平台积分奖惩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tjdlgz/2020-1192531 |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 发文日期:2020-03-09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dlgz/2020-119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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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栗港镇 |
发文日期 | 2020-03-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大栗港镇“学习强国”平台积分奖惩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形成推动全党大力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渠道。
二、适用对象
全镇所有党员,全体镇村干部
三、奖惩措施
1.2020年6月30前,“学习强国”2020年度学习积分未达到1200分的,取消“七一”评先评优资格,是党员的在党员十二分制积分管理中扣除相应分数;2020年10月31日前,“学习强国”2020年度学习积分未达到2400分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是党员的在党员十二分制积分管理中扣除相应分数。
2.2020年3月份起,“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单月排名前十名的学习标兵,每人奖励50元流量费。
3.2020年6月30日前,“学习强国”2020年度学习积分达到4200分的,奖励100元流量费;10月31日前,“学习强国”2020年度学习积分达到9000分的用户,奖励200元流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