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栗港镇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tjdlgz/2020-1192533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发文日期:2020-03-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dlgz/2020-1192533
发布机构 大栗港镇
发文日期 2020-03-1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大栗港镇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

 

为切实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遇资水历史最高洪水位时,确保沿河各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遇设计标准内洪水确保18座水库和59口重点山塘的防洪安全;遇暴雨山洪灾害确保不出现群死群伤;遇中等程度干旱,确保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不受大的影响,工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发生严重干旱,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责任制。

一、分类责任制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负责。

1.安宁、金牛、李家村、灵山水库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水库坐落村联合管理并负责;

2.其它水库、山塘、河坝、电灌机埠、小水电站和山洪灾害易发村由所在地村(社区)管理负责。

3.在建涉水工程的防汛工作由相关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二、分部门责任制

(一) 镇防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挥本辖区内水库、山塘、资水流域等的防汛抗旱工作,镇长为防汛抗旱指挥长,全面组织指挥协调镇、村、组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二) 成员单位职责

政办负责传达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精神和调度命令,县级防指、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督查各级各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武装部:负责民兵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培训和管理工作,根据防汛抗灾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抗灾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抗灾任务;负责协调援大抗洪抢险部队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镇纪委(监察室):收集督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按照防汛抗洪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启动问责。负责查处违反防汛抗旱纪律的案件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防汛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

    县六中、镇中心学校:负责教育系统防洪安全工作和全学校防洪减灾知识教育工作,做好汛期所属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保障和安全转移疏散工作。

派出所、交警队: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与排灌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治安保卫工作和防汛网络安全工作。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其它应急工作。

社会事务办:及时做好灾情的统计工作;做好查灾、核灾,会同防办做好灾情汇总发布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灾害救助安置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财政财务管理办:负责将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的正常开展;协同防指申报、筹集、安排防汛抗旱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抗灾排涝工程征地手续,保障抢险用地;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情况,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预测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危险区域及影响范围,加强监测预警;指导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制定防御方案,督促落实防御措施,收集并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负责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制定水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负责所辖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服从防洪需要。为防汛抗洪抢险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抗洪抢险运输畅通;紧急防汛抗洪期间,根据防指的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为抢险救灾服务;负责失控船只救援等水上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水面交通管制,必要时进行临时封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分析雨情、水情、汛情旱情负责防洪排涝工程调度,搞好所辖工程的管理维护,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汛情缓解后对水利工程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组织修复;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指导洪涝干旱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及时向镇防指提供农业洪涝干旱受灾信息;做好农业灾损理赔工作组织调度防汛抗旱所需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负责牲畜、水产养殖灾后防疫检疫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中心医院:负责组织做好受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监督检测饮用水水源卫生状况,确保饮水安全,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防汛抢险救灾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湘域矿业尾砂坝、矿山的防汛工作,督促防汛抗洪预案和措施的落实。

供电所: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洪、抗旱、通讯、救灾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保险站:洪旱灾害后,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灾损理赔工作

电信:负责所辖区域内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气象、水文观测站的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水文气象通讯信息;落实对防汛抗旱、水文、气象的各项通讯优惠措施;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一切措施确保防汛抢险通讯畅通。

三、包干责任制

党委书记、镇长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分管领导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各联系村领导、干部负责所联系村防汛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村支部书记、分管农业村干部负责所在村防御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农业分管领导负责全镇水库、山塘、河道的防汛抗旱工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分管领导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四包一”人员对水库负责,重点山塘由所在村的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详见附件)

四、责任追究制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行政首长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第一线调查了解掌握防汛抗旱工作,切实担负起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的重任。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防汛抗旱责任,确保人员、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防汛抗旱安全事故,因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者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制定的《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益阳市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

信息来源: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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