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索 引 号:tjdlgz/2022-1609952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发文日期:2022-03-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大栗港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总结

 

2021年,我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践行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结合《中共桃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孔国奇任组长,分管领导李卫萍任副组长,针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普法规划。认真实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制定2021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学法制度。年初,制定镇政府领导学法讲法计划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了社会治理制度、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以实施社会治理创新工程为载体,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推进社会自治,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明晰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逐步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

二是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并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了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了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排查和化解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和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熊百科律师为法律顾问,并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大栗港镇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栗地星光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镇低保户政策享受、危房改造和大型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突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二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工作。明确法治工作人员前置审查、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法治工作人员再行审核签字,经镇政府领导签发后执行制度,凡未经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了我镇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镇十七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完善调解、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

二是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镇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三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全面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重视和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让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化解。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学法制度,今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让全体干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其他相关知识。同时我镇多次召开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的工作会议并在各村加大了各种法治制度的宣传。利用群众赶集日、坝坝会、入户等形式先后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森林防火、防灾减灾、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工作的宣传,在龙门中心校开展了反校园欺凌、禁黄赌毒等方面的专题宣传。

二是开展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引导。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讲、12.4”国家宪法日“两节两会”、“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及清明、端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特殊节点,部署开展”普法、国安宣传教育等工作。在开展的湖南“法网”普法考试中,全体机关干部一致通过增强了全体机关部将法律规章贯彻到实际业务工作中的能力,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组织开展6月禁毒、11月消防等法治宣传月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借助广播、LED、网络等媒体力量和优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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