鸬发〔2020〕13号
中共鸬鹚渡镇委员会
关于任命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的
通 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对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进行调整,任命:
蒋金龙同志任鸬鹚渡社区党总支部第一书记;
莫战和同志任长江村党总支部第一书记;
李昊昶同志任卫生院党支部第一书记;
原有人员所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鸬鹚渡镇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鸬鹚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