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2019〕13号
中共高桥镇委员会 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肖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机关内设各办、站、所: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肖 瑶同志任党政办主任、人大秘书;
蔡 田同志任财贸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李 铮同志任扶贫办主任;
郭一袁同志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刘艳云同志任民政所所长;
肖仲阳同志任敬老院院长;
隆 燕同志任人社中心主任、文体卫站站长;
卢晓兵同志任发展办主任;
杨小军同志任村镇办主任、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创卫办主任;
郭跃进同志任招商办主任;
肖慧蓉同志任党建站站长;
文 馨同志任计生办主任;
莫凤希同志任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食堂总务;
王 强同志任农办主任;
姜立新同志任农清办主任、农技站站长;
胡海华同志任防办主任;
罗建兵同志任水管站站长;
刘跃云同志任农机站站长;
何仁义同志任经管站站长;
傅丽花同志任妇联主席、统计站站长;
胡慧锋同志任政法办主任、农村公路养护站站长、治超办主任;
王 潮同志任安管办主任、安监站站长、团委书记;
杨 姣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
王 超同志任扶贫办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于东辉同志任财贸办副主任;
唐彩云同志任民政所副所长,兼残联理事长、妇联副主席、女工会主席;
徐 皞同志任人社中心副主任;
钟放明同志任村镇办副主任、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副所长;
曹彩虹同志任党建站副站长、妇联副主席;
刘斗资同志任计生办副主任、妇联副主席;
毛 晟同志任农清办副主任;
刘 鳌同志任政法办副主任;
彭喜华同志任安监站副站长;
夏 标同志任创卫办副主任;
莫朝苏同志任创办卫副主任。
机关各办、站、所等原任职务自然撤销,不再行文。
中共高桥镇委员会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