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内设二级机构及职能(2023年)

索 引 号:gqz/2023-1810227 发布机构:高桥镇 发文日期:2023-08-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综合执法大  长:卢晓兵

整合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力量和资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健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乡镇执法活动。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交通公路、金融、双创等工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社会事务综合务中心(挂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主  任:文馨)

    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承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    任:姜立新)

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经济社会调查统计等工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    任:隆燕)

    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长:杨小军

    职  能: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高桥镇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