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thjz/2023-1839348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发文日期:2023-09-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花江镇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公共安全之,支撑经济发展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守安全底线,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管理好防溺水校车、食品、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行业、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工贸行业、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灾防治、特种设备等领域的生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桃花江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文毅同志任组长,党政班子其他副职任副组长,各办(站、所、中心、大队)支书及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落实一岗双责根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镇党政班子成员在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领导和监督好所分管的办(站、所、中心、大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根据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镇党政班子成员要领导所分管的相关办(站、所、中心、大队)依据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主要排查整治内容如下:

1.扎实开展防溺水、校车、食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防溺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监护人的监管力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及联合巡查机制,落实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严格考核督查,夯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体系。规范校车运营,突出人、车、路、企的整治(常态化开展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培训,严格入职和从业查询;加强校车路检路查及发车前的查验,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力度;加强校车运行线路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完善临崖临水路段的防护设施;加强对校车公司的管理),压实“四方”责任(县校车办监管责任、镇校车办属地责任、校车公司主体责任、乘车学生自身安全防护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校外供餐的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小卖店、小吃店等周边市场环境,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齐开足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继续落实“放学前三分钟讲安全”活动。坚决遏制涉学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平安。

2.扎实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老旧小区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指导餐饮场所、企事业单位食堂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做好燃气具、热水器烟道、阀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黑气瓶”、“黑燃气”,重点打击燃气灶具、燃气报警器生产销售的地下市场等;严厉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入户检查指导频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打击处罚。

3.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加强巡查排查工作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控重大危险源风险,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抓严抓实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工作,确保企业自查率和隐患整改率均达到100%严厉打击小化工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提升本安全水平。加强源头管控,对全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重点监管,进一步推动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作业人员实操水平,确保六严禁落实率100%规范零售秩序,严格审查零售布点审批工作,对现场安全条件从严把关,严格控量销售,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加大对门店的规范整治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关闭取缔。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打非治违整治力度。

4.扎实开展建筑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突出建筑施工过程中各类重大隐患排查,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做好脚手架和临建设施、临时用电及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混凝土搅拌场站设施安全生产运行与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监管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如: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三包一挂”、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5.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等多合一”场所,突出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隐患专项治理,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日常管理机制健全、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办、谁负”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群租房、电竞酒店、中小旅馆、民宿、成人教育、各类艺体培训、校外托管、“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6.扎实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紧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重点,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提升道路本质安全度;对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路口采取三必上”、“五必上整改措施(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持续巩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启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广应用道交安手机APP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针对人、车、路、企开展建、管、罚、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驾驶人员和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分类建立风险隐患红黄蓝工作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按一单四制落实整改。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渡口签单发航制度,落实农用船登记、使用管理依法打击运输船舶超载、非客船载客、客渡船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7.扎实开展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仓储、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整治,抓好工贸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粉尘涉爆企业爆炸、火灾等风险隐患;有限空间企业重点排查治理中毒、窒息、爆炸、触电等风险隐患;仓储企业重点排查治理电气火灾等风险隐患;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排查治理爆炸、中毒、火灾、泄露等风险隐患。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将安全责任、管理、培训、投入、救援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规范建设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自主推进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一会三卡”(班前会议、企业体检卡、危险作业卡、应急处置明白卡)制度,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8.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宣传教育、日常巡护、火源管控、会商研判、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值班值守、火情报送、调查评估、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形成体系性工作合力。组织开展镇、村两级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着力森林火灾预防,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早期火情处置,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推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9.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暴雨山洪和次生灾害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迅速启动和铺开各项备汛工作。广泛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提升公众的防灾抗灾意识。积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防汛抗旱实战演练,提高队伍抢险和群众避灾能力。

10.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突出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观光电梯等重点设备,强化检测检验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充装行为。强化基础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加大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力度,巩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机制。

(四)实行严管重罚。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隐患问题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现象,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等,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企业的复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开展常态化宣传。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强化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安全宣传“五进”,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二是开展常态化巡查。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应急委成员单位要针对所监管行业每月开展巡查。三是经常督促、督查。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应急委成员单位对所监管行业对在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镇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相关办(站、所、中心、大队)开展常态化进行督查,督促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履职到位。

四、责任分解

(一)防溺水、校车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李芩芹

责任部门(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桃花江交警中队、桃花江交管所、桃花江镇中心校

(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贺龙辉、龚用之、曹立明

责任部门(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

(三)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龚用之

责任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办、派出所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贺龙辉

责任部门(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五)消防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皮振兴

责任部门(单位)社会治安办、派出所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皮振兴

责任部门(单位):桃花江交警中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客、货车辆非法营运,超载、超限、超速,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等行为。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张贵

责任部门(单位)经济发展办

水上交通主要整治无证驾驶、不穿救生衣乘船、不签单发船等问题。

(八)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龚用之

责任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办

森林防灭火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符建安、龚用之

责任部门(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

防汛抗旱

责任领导:符建安

责任部门(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十一地灾防治

责任领导:贺龙辉

责任部门(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十二食品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曹立明

责任部门(单位)创建办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曹立明

责任部门(单位):市监所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把应急管理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及时更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职责清单”,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镇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开展1次以上安全生产检查。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能职责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按期整改上级部门和应急管理办交办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各部门对所监管对象每半月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巡查时做到该行业全镇全覆盖,巡查必须客观记录,每次巡查及督促整改落实的记录制作两份,本部门(单位)留存一份,交镇应急委办公室一份。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重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力度,推动制定“一企一策”,帮助指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安全管理档案,细化实化安全管理范围、内容、具体标准,帮助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一会三卡”制度,实现企业全覆盖。

4.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不断构建新时期“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大应急格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依法明确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配齐监管人员,强化装备和经费保障。加强应急管理办队伍建设,探索推进应急和消防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5.推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企业员工通过电话0737-8822359、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核实有效的,对举报人给予200-2000元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六、责任追究

1.办(站、所、中心、大队)未履行好监管职责或未按要求整理好监管资料的,镇应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因监管不力或监管资料整理不齐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党政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落实好一岗双责监管责任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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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桃花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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