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2023年创建工作暨人居环境工作整治行动方案

索 引 号:thjz/2023-1794768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发文日期:2023-03-1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助力桃江县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创建,提升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创建工作暨人居环境工作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316日至1231

二、整治重点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县创建办下发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2022版)指导手册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准进行布置,并完善好功能室台帐资料,不能出现逻辑性错误(51日前全面到位)。每月初组织一次大扫除,高标准保持卫生整洁,做到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烟灰缸及烟蒂、无乱堆乱放、无垃圾,工作人员热情大方,文明着装,文明用语。

(二)村(社区)环境卫生秩序

1.社区316日至531日集中整治阶段):每个社区每天安排不10人的专项整治队伍,按网格顺序对辖区环境卫生秩序进行全面整治,全力清除未硬化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垃圾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禁止散放养家禽,中心城区禁养仪菁倚�清除开放式小区楼梯间牛皮癣、蜘蛛网、垃圾,对乱堆乱放进行清理,保持通风,门窗整洁无破损,单元门平台上无杂草垃圾;清理背街小巷的各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飞线充电;清理公共绿化带种菜、破损泡沫箱种菜、自留地种菜及粪(尿)坑、粪(尿)桶此项整治要求清理人员身穿红马甲。集中整治后,每日常态化巡查保持环境卫生秩序。

2.331日前每天安排不10人的专项整治队伍,按村民小组顺序全覆盖、地毯式对辖区环境卫生秩序进行整治,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民服务中心及其周边确保无垃圾、乱堆乱放,全村主次干道和水渠、河道及其可视范围内确保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村民房前屋后确保无垃圾、无乱堆乱放,全村范围内无垃圾露天焚烧,所有环卫设施维修维护到位,村域范围内钩臂箱清运及时无垃圾外溢等。4月份开始,每月的10号至20号,安排不10人的整治队伍进行集中治理,其它时间段必须常态化巡查保洁。

(三)社区宣传氛围营造

1.背街小巷。社区每200米要有一处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及时更换破损的宣传广告,围墙围挡宣传内容更换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系列宣传图片。要求51日前完成。

2.开放式小区。公益广告内容要求与背街小巷相同,小区显著位置每100米设置一处。在小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内容按季度更新,展示市民公约。51日前完成。

(四)民意调查问卷

1.村(社区)通过屋场会、网格群、入户宣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提高居民对创建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适当穿插民意调查问卷知识。

2.每个社区要提前选取最合适的民调入户点3个,具备人文环境好、无社会矛盾隐患、环境卫生优良等条件,距离社区300米范围内,51日后启动模拟调查问卷,正面宣传和引导居民了解调查问卷基本内容,熟知答题方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必须亲自带队,明确社区具体责任人。

(五)消防设施维护

镇创建办对社区开放式楼栋需要补充、新增、维修维护的灭火器迅速摸底,于51日前摸排到位。

(六)路灯照明设施

    镇创建办积极对接路灯公司,对小街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安装路灯照明设施。

三、督查考核

(一)新明代文明实践所(站)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刘觉哉牵头,会同镇纪委对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现场布置到位情况、台账资料完善情况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

(二)环境卫生整治和宣传氛围营造

镇人大副主席曹立明牵头组织镇创建办督查各村(社区)是否按要求安排人员在责任区域开展整治、卫生整治效果及宣传布置是否到位。

(三)机关各办(站、所、大队、中心)

根据村(社区)驻村工作安排,所有驻村(社区)干部每周五下午全员到联点村(社区)参加桃花江镇全民清扫日行动。

(四)镇创建办

每周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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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桃花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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