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关于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实施细则
| 索引号:thjz/2020-1192787 |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 发文日期:2020-03-05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hjz/2020-1192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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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桃花江镇 |
| 发文日期 | 2020-03-05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桃办发﹝2018﹞12号)、《桃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桃农领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1、桃花江镇所辖的21个村、3个社区(近桃、桃谷山、半稼洲)农村区域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外包单位(宏源公司)
3、从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所有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
1、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庄“三清一改”、垃圾分类减量、农村厕所改造等工作推进情况。
2、外包保洁公司(宏源公司)合同内的工作落实情况。
3、要求保洁员完成的所有工作,包括所辖区域上门收取垃圾、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勾臂箱内可回收垃圾清理以及7类低价值可回收物质的回收量。
三、组织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工作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方式
实行每月考核评比,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制定评分细则,采取明查暗访的办法,实施百分制评分。每月底按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制定的评分细则对所辖的21个村、3个社区、外包公司、保洁员开展评比计分。根据最后综合得分,对其进行排名。
(二)奖惩办法
对排名前5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排名后3名的村(社区)分别罚款3000元、2000元、1000元。款项从下拨到各村(社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中予以扣除。
年终评选优秀专干、优秀保洁员,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省、市、县明查暗访、检查、考核中导致我镇被扣分,影响我镇在市、县排名的村(社区)、外包公司每次罚款3000元,对相关责任的保洁员每次罚款200元,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格奖惩。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