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2023年党政班子成员信息

索 引 号:thjz/2023-1769344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发文日期:2023-04-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王建荣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

 

 

 

 文毅  党委副书记、镇  

主持政府工作

 

 

张贵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协助书记、镇长工作。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桃花江竹海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政协联络、统战、民宗工作;联系党建、放管服、金融、科工、商务、电力工作;负责高铁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渡口管理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


  

 

曹斌   党委副书记(挂职)

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协管经济发展办。


 

党委委员 政协联工委主任  符建安.jpg

 符建安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具体负责耕地保护、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大工作、工会工作;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联系科协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刘觉哉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工作;协助处理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担任首席审批员。分管党政办公室、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 副镇长  贺龙辉.jpg

贺龙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农村建房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吴婕芳.jpg

 吴婕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

 

 

李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镇纪委。

 

 

皮振兴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民兵、武装、征兵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交通顽瘴痼疾、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办公室



尹曼  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协助社会治安工作。



龚用之  副镇长

负责应急工作,具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灭火、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负责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李芩芹  副镇长

负责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曹立明  人大副主席

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及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汇编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创建工作考核督查;负责部门协调,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发现或存在的问题;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负责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等工作;联系市监工作。分管创建办公室。



刘冬春  副镇长

负责财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分管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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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桃花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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