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2019年)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1032425 发布机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9-03-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任:方万清,电话:0737-2658752)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股长:杨忠,电话:0737-2658763)

  负责系统财务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人事教育股(股长:龚少纯,电话:0737-2658736)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股长:胡跃斌,电话:0737-2658710)

  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听证有关工作;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郭轶,电话:0737-2658730)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违法行为。

  (六)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股长:石再清,电话:0737-2658705)

  调查研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下简称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实施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和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股长:曹建军,电话:0737-2658712)

  拟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负责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承担互联网+、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工作。

  (八)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刘令辉,电话:0737-2658708)

  拟订注册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代理和商标评估等机构的工作;承担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和加强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九)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龚建新,电话:0737-2658731)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化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生产加工环节(含小作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食品污染物快速检测,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抽验工作;监督指导乡镇监管所开展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

  (十)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刘杰仁,电话:0737-2658738)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监督指导乡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负责酒类及盐业市场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并建立与农业部门的衔接处置机制;组织指导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股长:龙正华,电话:0737-2658762)

  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费环节日常监管;负责消费环节食品抽检及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餐饮消费环节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股长:胡剑频,电话:0737-2658755)

  负责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生产、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承担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承担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负责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承担药品经营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药品广告;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指导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标准质量股(股长:丁敏,电话:0737-2658737)

  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和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拟定提高全县质量水平和标准化的战略、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奖励制度;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和指导查处无证产品生产行为;负责组织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及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四)计量股(股长:苏丰,电话:0737-2658753)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县量值传递,强制性计量检定;管理和考核计量标准器具,负责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实施许可证管理,对进口、制造、销售、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规则,负责培育和管理社会中介计量机构;负责商品量的规范和监管能源计量;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负责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计量考评人员的考核发证管理;规划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加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牌子)(股长:龚正坤,电话:0737-2658733)

  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和节能监管工作;按省局分工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进行日常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十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股(股长:熊栋梁,电话:0737-2658739)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活动、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做好发布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性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完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乡镇开展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七)政务服务股(加挂注册分局牌子)(股长:王伏军,电话:0737-8788812)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等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和有关行政许可证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十八)投诉举报中心(加挂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任:张永忠,电话:8821055)

  负责受理12315、12331、12365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举报、投诉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调解消费争议;承担县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绩考办 (主任:杨东皓,电话:0737-2658751)

    负责本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以及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局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要工作的跟踪督办;负责绩效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直属行政机构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加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牌子)(分局长:曹建军,电话:0737-2658712)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和组织查处重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分局长:朱湘晖,电话:0737-2658715)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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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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