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桃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

索 引 号:tjxwsjhj/2021-1480094 发布机构:桃江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1-11-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健康桃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健康湖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湖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湘健推委发〔20204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桃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202012号)《健康益阳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益阳行动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健推委发〔20214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桃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桃政〔20211等文件,完善健康桃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推进委员会工作,全面推进健康桃江行动,制定本规则。

、主要职能及组成

推进委员会负责推动落实健康桃江行动,统筹指导全各部门加强协作,研究综合防治策略,推进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推进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人民政府批准。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胜芳担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薛大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县直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照程序报主任批准。

、工作机构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卫生健康,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共同履行推进委员会工作职责,督办推进委员会各项计划、决议、决定、表彰奖励等事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起草文件,承办会议。

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度

一) 推进委员会下设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分别负责各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监测和考核工作。

二) 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由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责任单位的承办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科室同志、相关领域专家为成员。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责任单位的承办科室安排1名同志为联络员。

三) 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承担以下职责: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专项行动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聘请领域内的权威专家,设立专项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调查研究,对专项行动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提出对专项行动目标和行动任务进行适当调整的意见建议;建立专项行动年度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制订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解读和典型引导工作;指导、协调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完成推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专家咨询制度

一) 推进委员会设立健康桃江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推进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为健康桃江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责:在推进委员会领导下,对《健康桃江行动2021-2030年)》推进实施和健康促进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向推进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重大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决策部署、改革措施和理论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健康桃江行动督导、监测、考核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推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聘期制,聘用期2年,在聘期内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反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有关规定的,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后予以解聘。

会议制度

一) 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形式有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会议等。

二) 全体会议:由推进委员会主任召集。部署年度重点任务,总结工作进展,研究讨论涉及实施健康桃江战略、推进健康桃江行动实施的全局性重要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同志列席。推进委员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的建议。

三) 主任办公会议:由推进委员会主任召集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不定期召开,研究讨论紧急、重要问题。推进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相关委员参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同志列席。

四) 办公室会议: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不定期召开,研究讨论全体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全体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及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五) 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文件并抄报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六) 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组及有关部门等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六、公文办理制度

一)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进委员会日常公文处理工作。涉及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工作,需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按照程序办理。

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提出指导意见,发布推进委员会重大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工作规划,部署健康桃江行动重要工作,调整推进委员会成员,表彰具有重大意义的先进典型等相关文件,以推进委员会文件的形式印发,由推进委员会主任签发,或经推进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卫生健康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三)印发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及专家咨询委员会调整其负责同志或成员等相关文件,以推进委员会函的形式印发,经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请推进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卫生健康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四)印发推进委员会一般性规则制度,通报重要专项工作情况等,以推进委员会函的形式印发,由卫生健康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五)印发年度工作计划,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印发,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请推进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六)印发贯彻落实以推进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健康桃江行动工作重要决定、政策、标准、规范等的具体实施意见、措施、办法、规定,印发各项工作管理规定,部署开展健康桃江行动相关重点工作,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合发文等,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印发,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七)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商工作征求有关部门或各乡镇健康桃江行动议事机构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印发以推进委员会名义召开的会议或开展调研、培训、督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推进委员会日常业务工作,协调各乡镇健康桃江行动议事机构报送会议材料、数据等文件,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公函形式印发,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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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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