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文旅广体党组发〔2019〕4号
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符雄同志任县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
周元曦同志任县全民健身中心工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思诗同志任县文旅广体局群众文化股股长(试用期一年,负责纪检监察联络工作)。
张艳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苏林同志任县文旅广体局体育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负责局党务工作)。
免去:
符雄同志的县文体广新局体育股股长职务。
刘军同志的县文化馆馆长职务。
张艳同志的县文体广新局群众文化股副股长职务。
原县文体广新局各股室长职务没有调整的,其股室长职务保留到县文旅广体局相应的股室。
中共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