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tjxwtgx/2021-1481552 发布机构: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1-11-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四大责任”(干部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属地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文旅广体领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县安委《桃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以及市文旅广体局《全市文旅广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文旅广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文旅广体领域内安全生产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总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实现全县文旅广体领域安全生产“三降一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县文旅广体局成立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彭建顾问、局长董佳任组长;龚弘力、 刘国海、曾向宏、刘军任副组长;局法规安全股、旅游股、群文股、体育股、广电股、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知方兼任,彭鉴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协调调度、检查督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动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检查范围包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艺)场所、印刷企业、新闻出版发行单位、游泳馆、健身场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单位、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经营单位;本系统公众开放场所和办公场所(体育馆、电影院、图书馆、影剧院、放映演出场所、文物管理场所等)。

四、重点任务

在文旅广体领域内,以旅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违法违规、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检查问题清单如下: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的;

2. 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经营的;

3.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 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 未通过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7. 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的。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区域的上网服务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打击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未落实实名登记、技术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整改不到位的上网服务场所。

9.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加强歌舞游艺场所:加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打击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播放禁止类曲目、侵权盗版的;利用电子游戏设备非法赌博的;经营含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禁止类游戏游艺设备的;场所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10.营业性演出市场:重点打击未取得许可(资质),非法从事演出经营业务的;未经许可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举报演出活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含有低俗、色情、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演出活动。

11.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

12.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13.旅行社未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资质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未落实旅游包车游客及行包安全管理办法的;、

14.旅行社安排未取得执业许可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未取得相关执业许可人员非法提供旅游服务的;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擅自变更行程或诱骗、强迫消费的;

15.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16.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

17.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18.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星级宾馆、等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等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中的旅游安全要求的;

1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旅游经营行为;

20.违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

21.违规增设频道频率的;

22.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的;

23.播放虚假违法广告的;

24.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

25.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符合相关规定,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

五、实施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市场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各二级单位、股室积极配合,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局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从3月1日起,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安排。

(二)自查自检与专项行动阶段(2021年4月至12月)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局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根骨此次“打非治违”问题清单,对本单位所辖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检,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重点。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项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要落实对重点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公开通报、媒体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断深入。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局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结合各二级单位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本次专项行动明确专门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要建立“打非治违”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

(二)坚持铁腕执法,突出工作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铁腕执法,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二级单位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检出打击。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三年行动”期间,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请局属各二级单位将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情况(包括方案、照片、记录、总结等),书面上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联系人:彭鉴,电话:1857494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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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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