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二级机构概况

索 引 号:tjxwtgx/2022-1645918 发布机构: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2-07-1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桃江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县文旅广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旅游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全部划入,人员经费渠道维持原定不变。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经费自理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改革工作,服务县区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开拓文化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主要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及宣传促销;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统计工作,并对旅游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和预测;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负责全县导游注册、年审、考试、委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协助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文旅广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桃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旅广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设立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旅广体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组织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出版物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中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承担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文旅广体局交办的执法任务及案件的查处;负责跨市、县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县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法检查和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承担查处全县职责范围内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市场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承担对全县各乡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查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和处理;承办受理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申请;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文旅广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桃江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为县文旅广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8名,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 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在县城区范围内组织推广全民健身项目,开展全民健身的咨询、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负责中心体育场馆的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运动健身项目经营、室内外场馆场地出租、体育运动项目培训、体育产业开发、承接大型演出及展销活动;负责中心体育场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以及环境卫生的维护治理,为县城区全民健身项目和业余训练提供优质的场地服务;负责组织策划各类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交流与赛事活动,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建立国民体质数据库,充分利用测试数据;开展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展与国民体质监测相关的服务项目,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服务体系;负责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项目裁判员、教练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文旅广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桃江县图书馆为县文旅广体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3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向全县社会公众无偿提供文献资料服务、书刊借阅、读者服务、图书收藏;开展社会教育、丰富文化生活以及馆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负责图书馆现代化、网络化建设。

(五)桃江县文物管理所为县文旅广体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工作以及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工作;管理全县流散文物,承办文物市场管理相关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征集社会文物;会同局文物管理股和相关部门监管文物市场,查处文物非法经营活动。

(六)桃江县文化馆为县文旅广体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3名,主要职责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培养文娱骨干;举办美术、摄影等艺术展览,指导各乡镇文化站工作;组织举办各类的群众文艺会演、音乐舞蹈会演、戏剧小品比赛、新故事比赛、音乐会等重大文艺活动;负责全县戏曲剧目的挖掘研究、传承整理、开发创新和推介宣传;负责组织全县文艺研究和创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普查、统计和保护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名录;组织文化遗产申报,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七)原县影剧院改制为企业,组建县美人窝文化传媒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前的24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划入后保留原有身份不变,直至自然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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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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