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桃江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tjxnyj/2026-2178859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6-05-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nyj/2026-2178859
发布机构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5-2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有关单位

现将《桃江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桃江县财政局

                                          2026526       


桃江县2026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桃江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桃政办发〔202314文件精神,结合桃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23号)文件精神,桃江县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7102万元。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依据

农户补贴以确权颁证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按照95/亩的标准发放(双季稻除外),补贴面积445189.52亩;村组未发包耕地,按照95/亩的标准发放到村组,补贴面积54630.48亩,合计499820亩,需资金4748.29万元;提高双季稻生产补贴标准,以今年双季稻实际测量面积为依据,按照资金量测算,落实《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粮油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桃办〔20265号)文件精神,分别确定不同类型的双季稻补贴标准。

四、发放流程

按照农户申报——村组公示——乡镇核录——县级核发流程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量商县财政局,确定当年双季稻补贴标准,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补贴;县乡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提供负面清单。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及时采集补贴数据,确保补贴按时发放。

(二)强化政策监管。各乡镇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确保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抛荒、地力不下降。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依托相关科学技术、现代设备,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核实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耕地面积核定、协议签订备案、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或补贴卡)中扣缴农业税费老欠、一事一议等费用。乡镇不得擅自出台政策,将补贴资金直接扣减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险等政策中应由农民自行缴纳的部分。

严格资金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除村组集体之外,其余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审核后,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原则上6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村组集体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依据县级确认补贴面积,报本乡镇财政所备案,并开具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再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相关村组集体

 

附件:桃江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

桃江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序号

2026年相关面积

资金(元)

 

申报补贴面积合计(亩)

确权到户实际种植面积(亩)

村组未发包面积(亩)

1

桃花江

54597.51

46814.35

7783.16

5186763.45

 

2

高 桥

21297.2

20480.63

816.57

2023234

 

3

浮邱山

46146.31

41898.07

4248.24

4383899.45

 

4

修 山

19415.38

18667.6

747.78

1844461.1

 

5

沾 溪

20868.69

19166.24

1702.45

1982525.55

 

6

三堂街

38278.55

32986.26

5292.29

3636462.25

 

7

鸬鹚渡

20725.42

19122.52

1602.9

1968914.9

 

8

大栗港

44064.89

37501.21

6563.68

4186164.55

 

9

鲊 埠

12152.63

10828.3

1324.33

1154499.85

 

10

武 潭

46388.88

36850.94

9537.94

4406943.6

 

11

马迹塘

28836.5

25518.01

3318.49

2739467.5

 

12

石牛江

32646.86

30651.12

1995.74

3101451.7

 

13

牛 田

28381.59

27410.98

970.61

2696251.05

 

14

松木塘

15594.7

15354.13

240.57

1481496.5

 

15

灰山港

70424.89

61939.16

8485.73

6690364.55

 

 

499820

445189.52

54630.48

47482900

 

备注:补贴标准95/亩,由于阳光审批系统数据导入一卡通系统时,可能出现少部分数据不匹配,确权到户实际种植面积以一卡通系统发放数据为准,申报补贴面积不变。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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