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资金分配方案
| 索引号:tjxnyj/2025-2156902 |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5-10-22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nyj/2025-2156902 |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0-22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7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164号)文件精神,耕地轮作试点资金420万元,结合桃江生产实际,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资金用途
湘农办发〔2025〕71号文件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既可以补现金,也可以用于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化补贴,还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优先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承担生产任务。鼓励各地根据种植成本等因素,实行差异化补贴,提高丘陵山区地块、抛荒治理复耕地块种植粮油作物的补贴标准。
二、资金分配
1、早晚稻种子采购297.65万元。
2、绿肥高产示范89.7万元。由土壤肥料工作站组织实施。
3、柑橘套大豆种植补贴:通过实地验收,一类苗补贴300元/亩,面积72.9亩(大栗港镇刘建兴6.6亩、贺鹏66.3亩),需资金2.187万元;二类苗补贴200元/亩,面积259亩(三堂街镇李志光259亩),需资金5.18万元;合计7.367万元。
4、社会化服务25.283万元。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服务作业面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奖补资金,经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服务作用面积奖补100元/亩,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拨付到服务主体银行账户。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