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资金分配方案
索引号:tjxnyj/2024-2052666 |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4-11-11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nyj/2024-205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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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各乡镇水田面积、受灾双季稻面积和其他影响因素,结合生产自救实际情况,分配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帮助种粮农户尽快恢复生产,具体资金支出管理情况如下:
我县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共计215万元,综合考虑乡镇灾情等因素拨付给15个乡镇170万元(其中桃花江13万、高桥3万、浮邱山15万、修山13万、沾溪17万、三堂街17万、鲊埠10万、武潭13万、马迹塘21万、大栗港13万、鸬鹚渡8万、石牛江4万、牛田4万、松木塘9万、灰山港10万),补贴给受灾大户共120户、共计45万元,全部用于补助受灾种粮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抗洪药剂、肥料、设备等物资购买,沟渠维修和救灾补种等费用支出。
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水毁设施情况和大户情况,支持因洪涝受灾的种植业大户恢复生产面积28737.05亩,覆盖受灾大户数120户,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年度资金执行率100%。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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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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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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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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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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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15 |
21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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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15 |
21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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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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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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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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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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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分配科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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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下达及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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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拨付合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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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使用规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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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执行准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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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出台了资金使用方案,方案中明确按规定提出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便于考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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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及时按照方案合规拨付资金,在奖励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管理、使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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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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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灾后农业生产 |
恢复灾后农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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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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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因洪涝受灾的种植业大户恢复生产 |
≥20000亩 |
2873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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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受灾大户数 |
≥100户 |
12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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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受灾乡镇 |
15个 |
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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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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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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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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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群众救助及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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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财政资金总额 |
215万元 |
2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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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降低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
比较显著 |
比较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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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 |
比较显著 |
比较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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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受灾种粮大户改善程度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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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户救灾意识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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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受灾 农户满意度(%)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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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