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索引号:tjxnyj/2024-2050941 |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4-06-27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nyj/2024-205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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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和《桃江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桃政办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桃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329号)文件精神,桃江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6680万元。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依据
农户补贴以确权颁证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按照95元/亩的标准发放(双季稻除外);村组未发包耕地,按照95元/亩的标准发放;提高双季稻生产补贴标准,以今年双季稻实际测量面积为依据,按照资金量测算,落实《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意见》(桃办〔2024〕4号)文件精神,分别确定不同类型的双季稻补贴标准。
四、发放流程
按照农户申报——村组公示——乡镇核录——县级核发流程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量商县财政局,确定当年双季稻补贴标准,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补贴;县乡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提供负面清单。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及时采集补贴数据,确保补贴按时发放。
(二)强化政策监管。各乡镇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确保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抛荒、地力不下降。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依托相关科学技术、现代设备,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核实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耕地面积核定、协议签订备案、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或补贴卡)中扣缴农业税费拖欠、“一事一议”等费用。乡镇不得擅自出台政策,将补贴资金直接扣减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险等政策中应由农民自行缴纳的部分。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除村组集体之外,其余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审核后,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原则上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村组集体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依据县级确认补贴面积,报本乡镇财政所备案,并开具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再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相关村组集体。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桃江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