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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tjxnyj/2022-1558755 |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2-04-15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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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tjxnyj/2022-1558755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2-04-15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将调整我县禁捕水域及其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了《关于桃江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拟定于4月20日(星期三)在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 4月19日前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向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政股(联系人:刘先生,15107378528)提出申请。我办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员。